交通部都忘記了交通的核心精神是什麼
交通要順暢安全、順暢安全、順暢安全
有安全就要順暢,有順暢就有安全, 全面排除不順暢不安全因子
(一)高速公路部份- 消滅龜車還路順暢
龜車危害台灣的交通比大家想像的要嚴重的多, 務必消滅龜車, 一台龜車害死後面整個車流, 務必剷除。
全面規定中間及內側車道都要達最高速限110或100, 否則請開外側, 簡單明瞭的規定, 不夠快(未達最高速限)就去外(滾去外側道龜)
常見台灣龜車在內側及中間車道阻礙車流,這些車或龜, 或忽快忽慢不給人超車又卡位擋路, 醒醒吧交通部, 中間車道是大車的超車道, 不是大車逼車, 是龜車擋路, 不要弄錯了。
消滅龜車, 台灣高速公路事故少一半
(二)其他部份,鑑往知來
(1).共業共存原則- 檢舉要嚴謹
檢舉限1天1件, 其餘要檢舉人證明自已是在沒有違規(交付前後3分鐘之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已沒有設陷阱故障擋路)且非漫無目的使用交通工具(禁止巡迴檢舉, 因為這是警察的事務)的狀況下進行檢舉,
台灣因為住商混合都市計畫問題,這樣多年下來, 大家享受了這樣的便利及混亂, 然後檢舉達人自已也享有了這樣的好處, 然後到處檢舉跟自已無關的(該上班的就去上班, 一天到晚巡迴檢舉這是不對的, 檢舉跟自已相關的),因此第一步是禁止個人浮濫檢舉, 每人一天只能檢舉1件, 其餘案伴只列入參考資料供警方維護交通參考資料(某車違規數多列為重點攔查對象)。
(2).80/20法則 - 針對熱區及慣犯處理
A.警方事故統計熱區加強執法。
B.承前面熱心檢舉人提供資料交叉比對找出熱門違規人車予以重點關照。
(3).基本工夫要落實- 台灣交通要好,政府要展現長期決心針對未繫安全帶、未戴安全帽列為長期優先處理
事務,全面落實, 台灣可以減少50%的事故傷亡。
(4).交通部長-王國材 請不要與社會脫節,要親自去騎機車開車, 不然你不知道你的交通對策單位處理措施欠妥善考量,以上我所說的請認真的聽, 我不跟你客氣了, 不然連台灣交通問題來龍去脈都不知道, 頭痛醫頭無益交通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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