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2023.10.18...(恕刪) 以前還在誇 還好政府多年前就開始採用碰撞防護器 才保障高速公路維修人員的安全現在卻發現 自從有了碰撞防護器 好像很少看到三角錐長龍了好像哪裡怪怪的? 換成高速公路駕駛變得不安全了?
vm wrote:以前還在誇 還好政府...(恕刪) 這種是移動性施工,例如防撞車前面是掃地車,會持續移動,就不會放三角錐。其他固定地點的施工,照規定都需要放三角錐。現在的規定越來越嚴格,開罰也是不少錢,廠商都不敢不做好相關的交維措施。
可能可以用拖拉式的三角錐或其他方式的預警標誌、給移動式施工用時速110時,一秒30公尺.100公尺遠,3秒3就到了如果道路有起伏或彎曲,出事機率很高高度夠的"轉換車道"警示標誌也非常重要如果前車遮蔽, 像下面這樣, 我不相信鍵盤俠多厲害、都閃得掉
wkh2006 wrote:可能可以用拖拉式的三角錐或其他方式的預警標誌、給移動式施工用時速110時,一秒30公尺.100公尺遠,3秒3就到了如果道路有起伏或彎曲,出事機率很高 不可以,這樣心理陰影不夠撞到無辜的人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