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後車推撞,我們屬於完全靜止狀態。
但初判表上並無寫對方幾%責任,
只寫他未保持安全車距,
而我們因為壓到紅綠燈前面的機車停等線,
保險公司說我們這樣也要負責任,
但我很納悶的是,
被撞跟違規是兩件事不是嗎?
這樣的法律條件也太奇怪了吧!
為什麼被撞還要負責任,
有人跟我們遇到一樣的狀況嗎 ="=??
-----我是分割線-----
不好意思這兩天有點忙,關於大家的留言,我統一在這裡回覆QQ
1. 對方已報初險,是我們的保險業務聯繫後跟我們說有責任問題,7:3或8:2
不過也是需要我們把車送去車廠之後,後續才能知道...(最近要颱風了還沒空送去車廠

2. 關於壓線這個,有別間保險公司的朋友說,"保險理賠"的確有這條違規也算在內的情形
(我個人是覺得很瞎啦,因為第一次遇到所以覺得特別納悶)
3. 那天我們有想到行車紀錄器,但是好死不死行車紀錄器壞好久沒紀錄我們都不知道,所以無法提供
4. 我們是完全靜止的狀態(因為紅燈了),不過我們當時停下已經有超過機車停等線了
5. 當時的情況是我們已經停下等一段時間,對方剎車沒有踩好直接撞上我們,沒幾秒就綠燈了

大約就是以上幾點,謝謝大家耐心看完並回覆我,如有後續我再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