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2 16:19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陳姓男子個性衝動,今年5月開車經潭子因交通違規,被後方巡邏的保安大隊警車按了一聲喇叭,陳不顧對方是警察,竟然囂張拿起車上1把手槍,從車窗伸出指向警車恐嚇,警方追到家逮人後搜出手槍,經鑑定無殺傷力,法院認為陳僅因細故就作案,依恐嚇罪判他3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30歲)今年5月15日中午12點多開車經潭子區環中東路、福貴路,因不滿台中保安大隊第一中隊的警車對他按喇叭示警,竟手持1把仿造貝瑞塔手槍的空氣槍,將槍枝從右前座伸出,並指向警車以此恫嚇車上警員。
保大警方經掌握陳男身分,當晚8點多到陳男家住處前,並經陳同意搜索後當場扣得他作案用的槍枝、彈匣及瓦斯鋼瓶及BB彈,該空氣槍經送驗確認無殺傷力。
檢方訊時,陳男坦承不諱,並有警方扣案槍彈、行車記錄器畫面可佐,檢方認為陳犯嫌明確,偵結依恐嚇罪嫌將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處刑。
法院審酌,陳男有類似前科,可見這次非一時失慮、偶然發生,應依法加重其刑,考量陳無法克制情緒衝動,因細故恐嚇警方,侵害對方精神,但犯後坦承等一切情狀,依恐嚇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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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打不出子彈,
氣勢還是不能輸人

只是這次對手是警察,
法官只判三個月,
繳錢還是可以不用坐牢,
難怪治安不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