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才沒那個美國時間去花時間拔行車紀錄器記憶卡
下載至電腦,再去登錄檢舉~
是不是有反社會人格傾向的人才會幹這種事啊~
嘴上說好聽為了交通好~
把違規者說成十惡不赦~
事實是自己也是經常違規~
看人繳罰單,心理就高興,這種變態心理,難道沒藥醫?
這裏指的檢舉魔人,是指一個月檢舉數十件的,其它正常檢舉的請別對號入座
有本事你違規不要被逮到阿,被檢舉還在那邊說為什麼只有我被抓。
要我說檢舉魔人才是社會上重要的存在,願意花那麼多心力檢舉違規魔人的垃圾行為。
都回到家了明明可以躺下來看電視或是開電腦刷臉書打嘴砲,他卻選擇把記憶卡放進讀卡機尋找違規仔違規的影像,還要截圖、截取違規仔違規的證據,還要上傳到警政署檢舉網頁。
照片影片如果有地方疏漏了,檢舉就被打槍,得要滿足各種條件才能檢舉違規仔的惡行!
檢舉這些東西又沒獎金入袋,說穿了就是浪費自己時間增加國庫收入罷了。
還很高機率被廢物警察用一句角度不對、影像模糊的理由打槍。
違規仔是不是以為隨便拍一兩張照片就能檢舉成功啊?
有空自己去試試看檢舉回來啊,你就會知道在台灣這官僚體制之下檢舉有多不易,你以為隨便LINE一張照片就能讓對方收罰單喔?
這麼辛苦又捨己為人的檢舉達人,我是給予高度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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