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小孩後走汀州路二段、三段到公館
遇到二次在沒有紅綠燈的巷口有行人站在「第二條」枕木紋上
我當然是停下示意請走、但對方卻揮揮手眼睛往我的後方一直看
我就說小姐你如果沒有要過馬路請退回人行道上、否則我不敢過
結果她回我在找計程車
二段遇一次、三段再一次、才驚覺這個陷阱題其他人遇到怎麼辦
因為開罰的重點通通符合、行人腳踩在斑馬線上、而且身體是朝對向車道臉是看著你
100%就是要過馬路的姿勢、結果她告訴你他在攔計程車
遇到這種不停被後車錄影絕對100%開單
本來還有一招可以對付這種的就是換到隔壁車道拉開超過三個枕木紋
但汀州路只有一線道+雙黃線、她又站在第二個枕木紋根本沒空間拉開距離
拉開了變跨越雙黃線、或許寧願賭被檢舉跨越雙黃線逆向也不要六千
她當下不鳥我繼續站斑馬線找他的計程車、
是因為多車按了喇叭她才不情願的退上人行道
各位要多注意這種「陷阱」、絕對要停下來教育行人不要跟六千過不去
沒辦法、OO部長出門都是司機在開車才會搞出這種「矯枉過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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