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限變換點就是一個
假如現在限速50 前面掛了一個70的牌子
只要在70的牌子之前其實都還是50
警察其實可以多多躲在70的牌子 前面10公尺還是20公尺抓超速
因為大家看到70公里的牌子,但其實在70的牌子以前都還是50公里
想提早加速的就多付一點過路費,OK?不然就是駕照雞腿換來的那也多繳一點學費
高速公路也一樣
例如國道1號過了五甲系統,速限從100降到80
警察可以直接在80的牌子後面抓
只要有依法設置牌子,就絕對合法
只有駕照用雞腿換的才會不知道速限是從哪邊起算的
像是土城交流道北上就太佛心了
其實從過了土城42.4K處就可以抓了
結果直到38.3K才擺相機
應該直接在北上加速車道就可以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