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stock.yahoo.com/news/%E5%8C%97%E5%B8%82%E8%AD%A65%E6%9C%88%E8%B5%B7%E6%93%B4%E5%A4%A7%E5%8F%96%E7%B7%A0%E8%B7%AF%E5%8F%A3%E4%B8%8D%E5%81%9C%E8%AE%93%E8%A1%8C%E4%BA%BA%E5%9F%B7%E6%B3%95%E5%B0%88%E6%A1%88-040150116.html
日前國際媒體報導指出,臺灣交通險象環生,如同「行人地獄」,為杜絕駕駛人路口不停讓行人,臺北市警察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規劃執行「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並成立「行人安全友善計畫專案小組」,維護行人通行安全,也提醒駕駛人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降低事故發生。
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陳勇華隊長表示,配合警政署「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即日起由14個分局針對行人多事故路口同步執行,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再開」及「取締道路障礙」等違規行為,展現對行人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交通部在今(112)年3月31日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鍰金額一律按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下同)3,600元處罰;立法院今年4月14日三讀通過條例修正案,調整上述條文罰鍰金額上限為6,000元,預計今年第3季實施。
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臺北市府成立「行人安全友善計畫專案小組」,警察局並制定112年第2季加強高齡長者及行人等高風險對象的交通事故防制計畫,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等4項違規項目加強執法,統計112年3月22日到4月30日期間,共取締計3萬7,08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9,409件(34%)。
臺北市警局強調,執法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希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並透過媒體、社群網路和利用民眾集會時機,加強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及「路口慢看停」等觀念,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以強化行人路權及民眾守法觀念,降低事故發生,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每個街口都用科技執法,除了不禮讓行人、人行道違停、一般違停,罰金加重 & 全年無休的科技執法。
不但政府收入滿滿,還可以改善交通,肯定會有人塞到不想在開車了!
jxv wrote:
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陳勇華隊長表示,配合警政署「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即日起由14個分局針對行人多事故路口同步執行,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再開」及「取締道路障礙」等違規行為,展現對行人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我是老鼠 ! I'm mouse ! Ich bin Maus ! Soy rata !ΕΙΜΑΙ ΠΟΝΤΙΚ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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