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上學快遲到 險!童當街跳車穿越馬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NxLfFwdLSs



差點又要因注意而未注意
2023-05-05 8: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馬路
找個沒斑馬線的地方
穿越車陣.風向就會變了

這孝子用點腦好嗎
這小孩有走在斑馬線上
沒禮讓他是否也要罰錢?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maya95

這完全是行人的錯, 開單就矯枉過正. 放小孩下車的才是要重罰!

2023-05-05 12:07
陳阿瓜~

違規下客300~600元,行人闖紅燈500元,斑馬線未禮讓3600,純好奇實務上怎麼認定? 政府全部開罰的話共計可收4400~4700元罰鍰,或成最後贏家? [笑到噴淚]

2023-05-05 13:07
台灣交通會這麼亂

就是因為有這樣的家長當標榜
交通本來就是互相的
立意良善的規則到了台灣,變成法規不完善修法速度也慢
最後還是變成了極端主義者的爭奪戰
看看 小學生過斑馬線 都沒人讓

行人地獄
這個不是讓不讓的問題,是一開始該名小學生家長就有問題,怎麼這樣讓小朋友過馬路.
如果依據影片這樣的情形,出事情到底是誰的過錯.
真出事情上法院,法官又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把過錯怪到駕駛人身上.
以後行人覺得我想過馬路就穿越,反正汽機車都一定要讓我的霸王條款,還有誰敢在路上開車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3 條

1.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2.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3.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法官會為了汽車的路權讓你撞人嗎?除非是汽車駕駛人已盡一切可能仍無法避免

看到行人自己就小心些,不要傻傻以為綠燈是尚方寶劍,可以殺人無罪
家長在幹嗎啊...這次沒事不代表下次也會沒事
媽媽還不阻止他...有夠誇張,根本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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