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汽車罰3600,機車只罰1200實際上機車違規搶快的比汽車多機車是不是應該要比照辦理我開車也騎車但我當行人時間絕對大於騎車與開車時間另外,認為自己一輩子都不會下車的猴子(不管幾個輪子),不建議來此回覆
foster_yen wrote:你是常常走斑馬線被機車撞? 有空多去留意一下路口看看吧汽車停下等行人通過,多的是機車照樣從旁邊搶快鑽過去機車萬磁王?不敢當要是可以我還真想當(順便能像萬磁王一樣滅了那些違規猴子)我自己也開車騎車但駕駛與騎士們似乎都忘了他們不可能一輩子黏在車上當他們下車時也是行人!
重點還是要從宣傳跟教育做起,行人有快速通過路口的責任,汽機車要有禮讓行人的義務,彼此尊重才能解決問題。就像捷運搭手扶梯大家習慣主動靠右站一樣,左邊留給需要快速通過上下樓的旅客,根深蒂固的觀念才是根本。現在大家在這講一堆根本沒用,會衝路口不禮讓行人的還是會繼續衝,會低著頭划手機悠悠哉哉過馬路等著被撞的也還是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