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ZJv1bwjJThs想問我切過來右側時他都還一直行駛在路肩,上我還有注意義務嗎,況且我是前車變換動線時也有打方向燈,而我開始減速時對方都沒減速直到撞到我的前0.幾秒才按了緊急煞車,而我的右側明顯已經沒位置能給一台機車過了(旁邊是路肩)這樣的話是我的問題嗎
看警察初判。原則上是同車道前後車關係,如果初判不是如此,就只能坐等對方告你過失傷害。你也再反告對方過失傷害。等到偵查庭時,再要求上車鑑會,若要費用,再依肇責分擔。不建議一開始就自費3,000跑車鑑會!除非和對方先講好!依車鑑肇責分攤!通常在車鑑會上,像你這樣的事件應該都是判前後車關係,後方全責。但交警初判,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