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一處停車格內有2輛大重機停放,其中一輛被貼一張公告來自當地社區居民的警告。
給親愛的重機騎士
已經拍攝長達1個多月,違法佔用車位,藉由重機占用汽車格方式已嚴重影響社區多數人權益,麻煩君子自重不要當害群之馬。且這種方式佔用位子,真的非常可恥,不要買得起重機,花不起停車位,有本事騎重機就要有本事找車位,麻煩請移開,讓社區住戶都能共同使用汽車位,如果再不處理,我將一併通報有關單位處理。
依法規定:為避免有人將公有車格當成私家車庫或營利工具,針對疑似長期占用特定公有停車格位的車輛,違反規定者立即派員予以拖吊處理。
有夠丟臉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1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駕駛規定。
第112條第十四項則規定,一個小型車停車格位得停放一輛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
所以照片中這2輛重機停放在車格內沒有違規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