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鑑於一直以來國內交通在禮讓行人這部分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為了喚醒國內用路人對於行人安全的重視,確實落實並遵守路口停讓觀念,日前交通部已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主要將幾項違反事件提高罰鍰金額,其中較受關注的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部分,罰鍰已由原先的小型車2,000元、大型車2,800元,統一調高至新台幣3,600元(機車維持1,200元),藉此希望國內用路人能夠更加謹慎注意。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稱號,過去已不斷宣導路口禮讓行人的重要性,日前交通部決定將現行法規修正,除了前段說明的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將提高至3,600元外(機車維持1,200元),另外幾項規定,包含「支線道車不讓幹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其罰鍰也由過去的600元,現改依車種(機車、小型車、大型車)區分,進一步將金額提高至機車1,200元、小型車1,500元與大型車1,800元;「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與「汽車駕駛人轉彎時 , 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其罰鍰小型車與大型車部分,也由原先的3,600元、4,500元提高至4,800元與7,200元;最後,「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改為不分大小型車,統一將罰鍰提高至3,600元(機車維持1,200元),「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除了既有的900元罰鍰外,將加諸若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依車種將處以機車1,200元、小型車1,500元與大型車1,800元。
其實罰錢事小,主要還是希望國內用路人能有更完善的道路安全觀念,希望大家能夠平安出門、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