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家中長輩違規逆向,第一台機車閃過他後,前方一台車違停,所以第一台機車急煞導致後方第二台機車追撞,有擦到汽車
我家長輩沒發覺直接離開....因為對方閃過他後再他後方才又因為汽車急煞被追撞
有收到警察通知說逆向也有關係
初判表只有寫他逆向,第二台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汽車違停佔主責
現在三台車說總計修理16萬
要三個人,我家長輩,第二台機車跟汽車去平分金額
我怎麼覺得這個責任歸屬很奇怪.....
補充說明,不是因為閃過逆向後看到違停汽車而急煞
實際上已經閃過逆向至少50-100公尺後才因為違停汽車急煞,導致第二台機車撞上再去擦到違停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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