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回覆,確定無標線號誌巷弄內,行人可以穿越道路,我就放心了,不然我要上班,小孩要上學,鄰居要買菜,出了門都不知道該怎麼走了.....至於BMW大爺的智商問題,就留在這週這裡,明天周末,無論逛街購物看電影或登山運動騎單車,祝大家行走在外時,都能安心安全,有個愉快的假日吧^^!
附近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嗎?巷子中央有禁止穿越標誌、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嗎?如果都沒有,你又注意到「左右」無來車,那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第六款」,你當然可以「小心迅速穿越」。你可以反問他:1、是否有在30公尺之前就開始打方向燈?2、是否有小心注意道路口是否有行人穿越?3、如何舉證「行人未小心迅速穿越」?
法規查一下就有了把路口沒畫設斑馬線可以在轉角3公尺內通過車道有雙黃線、劃分島、護欄、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馬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4 條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還有最近很紅的小孩子亂跑第 139 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