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唉喲,吾人還以為那是「建議」行車路線,若跨線要打燈知會鄰車;照現行規定,有人依線開,有人跨線走,那不會亂嗎 台灣多人連車道線都不遵守了,依照車道線開,還被右側車道後方車按喇吧。雖然是車道線劃得很爛。
jianchan88 wrote:台灣多人連車道線都不遵守了,依照車道線開,還被右側車道後方車按喇吧。雖然是車道線劃得很爛 你這跟樓主的案例不一樣,你這還是車道線,跨了不打燈被檢舉可過,下次遇到叭你的就用後鏡頭檢舉他跨線不打燈吧台灣道路標線真是亂到一個極致
那標線是路口行車導引線,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9 條規定:路口行車導引線,用以導引車輛行經路口之直行、轉彎的界限,依實際需要劃設之。駛出導引線範圍也是違規,可用第45條1項4款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或48條1項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