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方都是機車
我是紅線 對方是藍線 兩線相交點為事故撞擊點

事故地點沒有紅綠燈
我是直行車(紅線)
對方是一個6、70歲的阿婆(藍線)
她不是從巷子出來的
是從藍色招牌的小吃攤出來要往對向騎
對方說要騎到對向時
她的左邊有一台機車擋住她的視線所以她沒看到我
那邊本來就有一個巷子口
我有放慢速度
有注意到她在那邊
但我沒想到她會直接騎出來
我當下直接煞車左拐
還是沒辦法完全煞住也閃不過去
就發生擦撞了
雖然我們雙方都有倒地
但其實速度不快
當下我們兩人沒明顯感覺受傷
所以就沒叫救護車了
實際事故圖


我人當下幾乎沒怎樣
結果5分鐘後左半邊的腋下到背開始痛 像是拉到那樣
不過現在幾乎不痛了
機車也蠻舊的
大概就右邊的煞車桿有點往下偏移
對方的機車龍頭歪了
事故當下她也說她人沒怎樣
後續跟我一起騎車到派出所看監視器
畫質很差 老實說我看不出個所以然 只能看到兩車相撞
而且我們相撞的時候還因為角度關係被停在旁邊的貨車後車廂擋到一部分
然後之後做筆錄
我不確定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
但我那條是大路應該是主幹道吧?
我的路權是不是比較大吧?
是不是她應該先禮讓我?
做完筆錄後
到派出所門口談一下
我人車沒怎樣
所以就算肇事責任在她
我也是想說和解當沒事 各自處理
當然如果責任在我就是另一回事
對方口氣還算客氣
不過從筆錄開始她就說她那裏開始痛
然後她說她骨頭沒斷能工作就好
我向對方表示要不要和解當沒事
她的回答是 要看她機車修多少(她機車龍頭歪了)
還有要看明天起來身體的傷勢如何
再談和解
總之我們雙方對於誰對誰錯都不是很清楚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