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口齒伶俐批評,
本人也沒有不與對方不和解,
我也和對方提出會有理賠人員一同調解,
再來是我只是要敘說事情得當下,
我也去詢問法扶的律師了!
話說哪有肇事逃逸者會在論壇討論自己的事件過程,
經過這件事情本人也知道自己有過錯!
也會接受判決的結果。
文章內容刪除只是不想在這邊浪費大家時間,
文章被引用了,要回覆什麼都隨便,我只是要表達事件經過!
但法律不是這樣就可以過關的,肇事逃逸是公訴罪,賠
償對方和解不保證不起訴,但有機會,沒和解應該就跑
不掉了,最低刑期六個月,易科罰金要18萬,另外還是
一樣要賠受害者,看法官判賠多少,妳的問題就是對方
有受傷,以及妳離開現場,這兩個少一樣,都是小事,
妳只能再去拜託對方了,現在是妳有求於人,對方什麼
時間方便就什麼時間,先爭取和解,再跟檢察官求情認
錯,哭窮裝可憐都可以,就是不要抱怨,能爭取到不起
訴,事情就結束了!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