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走高速當日在台中與苗栗各遇到一件交通違規的案件都送件(確認有違規)!但地址我都只打台中市,台中的國道警有開罰,但苗栗的國道警卻回覆我因沒有完整提供檢舉者地址所以不舉發!讓我以為是有一國兩制,之前檢舉一般道路(包括外縣市)我都只打台中市都沒問題!不知道是不是檢舉到該員警的親人還是本人!我知道實名制要打檢舉人的真名與身份證字號!想問檢舉時有強硬規定要給完整的地址嗎?
龍之子志狼 wrote:之前在走高速當日在台中與苗栗各遇到一件交通違規的案件都送件(確認有違規)!但地址我都只打台中市,台中的國道警有開罰,但苗栗的國道警卻回覆我因沒有完整提供檢舉者地址所以不舉發!讓我以為是有一國兩制,之前檢舉一般道路(包括外縣市)我都只打台中市都沒問題!不知道是不是檢舉到該員警的親人還是本人!我知道實名制要打檢舉人的真名與身份證字號!想問檢舉時有強硬規定要給完整的地址嗎? 如果欄位上要你填,合理萬一對方要打行政訴訟我記得檢舉人要出來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