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前發生車禍 肇責初判表對方百分之百 人的部分有傷 但對方因為是是被聘僱的貨車員工 聽對方保險公司說 發生事之後沒多久就離職了 而對方公司也都沒跟我們聯絡 只有對方保險公司開了一個金額就擺明要我們強迫接受說如要調解 叫我們自己去申請 說因為他找不到肇事駕駛沒地址沒辦法 還說 如果要告不要忘了時間快到了 的確8月19就半年了 請問再來我應該怎麼辦 如何提告 如果提告要花很多錢嗎? 大概費用要多少 敝人的經濟狀況勉強糊口 怕負擔不了曠日持久的官司費用 謝謝 各位大大 撥冗回答問題
t8888t wrote:近半年前發生車禍 肇(恕刪) 直接找承辦員警說你要提出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檢察官如果提起公訴就不需繳裁判費求償單據自己要先整理好如果要連對方公司一起告的話就只能自己出錢了,求償10W以內只要先繳1000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半年是追訴期,如果不滿意賠償金額就快點提告,否則追訴期一過,你就沒籌碼可以去做賠償的談判了!提告知後不一定要請律師,但是最麻煩的是跑法院開庭,所以你需要考量的是提告之後能帶來多少額外的效益,去衡量到底值不值得。t8888t wrote:時間快到了 的確8月19就半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