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鄰居指控長期佔位
高雄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所長說
不可任意使用物體將公用道路占為己有
經張貼公告7日內未移除
開罰1200~2400元
南無水蜜桃 wrote:
遭鄰居指控長期佔位高(恕刪)
.
你這問題很難解 . 真太多太多了 .
一樓住家多認為他家門前就是他的位址地盤別人不可侵占 .
若要拍照 . 一路都是 .
.
還有 一樓 做成鐵捲門 . 門前就無人可停車了 .
若有人停叫警察來還幫忙把你趕走 .
自己車停鐵捲門口 . 車開走就用椅子腳踏車放著 .
.
還有 將門前 排水溝蓋 放滿 花盆 放曬衣架 且放到馬路 .
自家又停車 更超出占馬路 1/3 .
依交規 車停離路基不得大於40公分 .
.
公務人員 警察 誰想管那麼多 . 太多太多了. 沒完沒了繼續發生 .
一出家門 一路都是 .
一天到晚覬覦別人家的牆邊或門口的空間可以停自己的車。
然後再來帶風向道別人是非。
怎麼不自己露個臉,先說看看自己有無買車位先呢?
若真的自己無車位,而來覬覦別人家的牆邊或門口的空間,
那老實說,這類人在我看來,比影片中的人更下流!!
當有自己的車位可停時,還會去在乎別人家門口或牆邊,如何佔車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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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補:
我個人喜歡另類思考,常希望訓練自己從不同的觀點看事情,雖然不見得事事做得到。
但,大概瀏覽一下,還是看到蠻多蠻有趣的現象。
再者,現在很多人喜拍個片po網,帶風向、投媒體、搞共嗚來批判別人,
並隱藏自己真實的目的,
那為什麼不自己先露臉 讓人批判呢,把自己真正的目的揭露出來呢?
搞不好把對方搞走了,就可以換自己的車去停了,不是嗎?
基地台不就一例,不可以設你家,可以來設我家,我來拿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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