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版國道檢舉網站中,【違規行駛加、減速車道(非超車)】究竟是怎樣的違規??
既然是真正的高手大大,應該老早就發現國道檢舉網站在4/30後,配合新法改版了
變成要選"違規項目",和"違規事實"
在新版的國道檢舉網站中,出現了一個【違規行駛加、減速車道(非超車)】的選項,如下圖

違規項目中選【違規變換車道】,違規事實中就可以選到【違規行駛加、減速車道(非超車)】
(法條對應到第33條第1項第4款)
但這個【違規行駛加、減速車道(非超車)】,究竟是什麼樣的違規行為??我實在百思不得其解
因為我多年來的國道檢舉經驗和對國道法條的認識,
我知道加、減速車道拿來超車絕對是違法(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9條,道交第33條第1項第7款)
但只要不超車,就沒有違法問題
所以很多國道警察也都用這招,回覆沒錄到超車回主線車道不舉發。
就算加速車道前面明明沒路了是路肩,一樣不舉發

這我也很清楚

所以新版出現的【違規行駛加、減速車道(非超車)】
加速車道非超車,那到底是怎樣的行為構成違規??是根據哪條法律??
而且是屬於【違規變換車道】,這究竟是怎樣的違規行為??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該不會是國道警察良心發現了,要大力整頓加速車道的亂象了(我知道這不太可能

想聽聽看各位國道檢舉高手大大的看法,與討論
感謝
PS.再度提醒,利用加速、減速、爬坡、輔助車道超車,是選【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如下圖,法條對應到第33條第1項第7款),請勿亂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