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高速公路小車禍為什麼有些人就是堅持要停在原地

看有些高速公路中間追撞的事故,他們車都還可以開,但為什麼就是要停在原地處理?

這樣直接在高速公路上當路障,造成後方塞車,然後又繼續製造更多追撞事件的可能性

我覺得正確的做法是不管你撞人還是別人撞你,只要人沒事車可動,就一律先開到路肩再處理

但就是很多人似乎覺得車禍就是要停在原地,變成在高速公路中間當路障,造成別人塞車,還可能因此造成更多人追撞

現在都有行車記錄器,應該宣導小碰撞連下車拍照都不必了,直接開到路肩再處理就好

經驗分享:

我之前的經歷,高速公路前方塞車我放慢車速(沒有急煞),結果被後方追撞車尾

當時就感受到突如其來的碰一聲,整台車被向前推

但我第一時間馬上做的是開到路肩再檢查車況,我也不想管對方會不會肇逃,我只覺得活下來就好

後來對方有跟著開到路肩,打110警察也說車能動就開到『下個交流道』下去再處理

警察也沒看我行車記錄器,就聽雙方證詞做做紀錄,然後雙方自行離開

之後結果是我無肇責

所以『人沒事、車能動』,就直接繼續開到路肩,不要停在路中間當路障,連下來拍照再移車這個步驟都不必了,就直接開到路肩就好,希望警方跟駕訓班能多多推廣這個觀念
2022-04-22 7:40 發佈
不知道單靠行車紀錄器能不能完全當證據,但得要小心行車紀錄器或記憶卡有沒有剛好故障。
政令宣導不夠完全+當事人死腦筋
不知變通的當事人
除非有人受重傷或車輛故障無法開,不然只是板金車損真的不要停下來,對高速公路而言你們就是嚴重的路障,而且也沒有標準工程程序的警示引導,後方來車為了閃你們紛紛左切右切,引發骨牌效應,車流往後回堵,讓後方原本順暢的車流塞車,因而造成更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Jinan20190804

三角錐若能安全擺放,能減少二次追撞,但車流依然會受影響。

2022-04-22 8:25
以前的人沒有行車記錄器所以覺得只要車碰車就是必須停在原地不動,但這樣根本就是交通禍首,害別人大塞車,甚至害別人出車禍,本來只有板金小撞傷,就這樣在高速公路中停下來當路障反而可能讓後方連環撞,害人害己

警廣或駕訓班真的應該好好的宣傳,人沒事,車可動,就絕對不要停下來,車碰車後都一律直接開去路肩

之前似乎曾聽過要拍照後再移車的說法,我覺得應該強力宣導改成連拍照都不必了,直接開到路肩再處理就好
Jinan20190804

拍照還是比較能還原啦,難保行車紀錄器當下故障什麼的。但高速公路上拍照壓力也真大~

2022-04-22 8:25
balanniu

我有在高速公路上被撞,然後報警,警方也是會建議先拍好照後再移動車輛到附近交通隊,行車記錄器不見得都能拍到車主想要申請保險的全部依據

2022-04-22 12:40
行車紀錄器拍攝角度有限 很難確保真的有辦法當唯一證據

當下一定是希望保留最多證據, 不然後續在那邊揮的成本跟有可能損失的權益誰承擔
我愛巧克力機

完全同意,特別是本身自己有保險的人,既然有投保,都不想有太多的風險或是麻煩

2022-04-22 8:37
單純交通事故是稱所謂的A3類交通事故就是一般俗稱「車能動、人沒事」的單純財損車禍案件,民眾可以掌握車禍現場處理5步驟,快速排除現場,避免導致交通壅塞和「二次事故」的發生。首先,車禍發生後,應立即在事故現場後發擺設故障標誌,提醒後方用路人小心駕駛;第二,拍攝全景照片,包含現場號誌、標線、標誌;第三、拍攝碰撞點、車損位置;第四,儘速將車移至路旁安全的地方;第五,拍攝及移車全程注意安全。發生單純事故不移動現場除了會影響自身安全外,另可能會有罰則(發生交通事故後,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導致妨礙交通,可能因此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處以600元至1,200元罰鍰。)及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不方便,其交通部、駕訓班應大力宣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esaS-bFBSY
樂觀樂觀 wrote:
看有些高速公路中間追(恕刪)


高速公路上一般的小擦撞,都是在車速不快或是上下交流道時居多

如果今天是你被輕微擦撞,肇責比例都跟你無關

其實我不是很相信,你真的會馬上主動就移車

就算你願意,對方如果有保險,也不一定願意
Fa1con

管你願不願意,命比較重要....

2022-04-22 12:12
hsupw

所以問題應該是發生事故,人不要留在原地,應該要趕快移動到車道外,保命要緊,至於後面的車子會不會在擺放警示的期間追撞上來,那就是後面車子自己的事情了!

2022-04-22 14:02
我愛巧克力機 wrote:
高速公路上一般的小擦(恕刪)


之前在隧道內塞車被後車追撞,
對方問保險公司,也是拍照後
直接去交通隊作筆錄
有行車記錄器

可能是單純追撞,肇責明確
我原本也是和大家想法一樣,上次在路口被撞,單線道,行車記錄器,畫線,拍照,移路邊,然後就是被撞的我自己出保險,鑑定寫無法鑑定,因為車輛移動,無現場事故圖. 警方會在小白單上寫車輛已移動後才報警.
下次我不會因為擋到後車而移車,一定等警察來.
pjjoe

我愛巧克力機 我的經驗也是,有報案就好,給保險公司接手處理,盡量不要擋路,路過的人都會很不爽。

2022-04-22 9:48
hkl711

我也是移動 停邊...警察說撞擊點在XXXX(我車後面10幾公尺)...因為您已經移動了...我們就不劃現場事故圖了... 所以這樣的東西在保險上..如本對自己有利的反而變成7:3 8:2等...

2022-04-22 12:36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