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個檢舉魔留言說: "靠處罰可以讓交通變好" 靠杯,一語驚醒夢中人,我突然發現,原來這就是台灣交通一直不能變好的真相?! 因為台灣第一爛(沒有之一)的部會裡頭的那群、躲在冷氣房內訂定政策、坐領乾薪的薪水小偷們一定也是這麼認為;所以他們只會拼命立測速桿、搞降速、搞超低速限的區間測速、還說超車道可以長時間佔用.....,從來不會檢討過時的交通法規、道路規劃、速限...這些真正讓交通打結的根本問題! 原來這就是台灣交通一直不能變好的真相?! 台灣的用路人何其悲哀~
沒錯啊,當人民素質普遍低落,毫無較高的道德感時,處罰確實是個好方法,只是台灣定的處罰太過狹隘,也就是只有罰金,這種用錢就能解決的事,會怕的只有窮人,再加上民代的為民服務,及警察的取締不確實,更讓大部分人存有僥倖的心態。
有人說國外交通是靠重罰所以才獲得改善,我要說,這是見樹不見林,過度簡化的說法!就以舉世公認交通狀況最好的德國,他們不是只有靠重罰,他們的公路上雖看不到甚麼測速器、也沒有幾輛警車,公路上車流卻井然有序。人家是靠嚴格的考照制度、合理的交通法規、道路速限、標線、車輛分流規劃,加上高素質的駕駛道德,才能成就這種優異的成績,重罰只是手段的一環,但絕不是唯一、甚至相對來說,稱不上重要。說到罰,台灣雖然罰得不重,但罰得很勤,君不見到處林立;可能是世界密度最高的測速照相器,以及到處可見的警方埋伏取締,再加上一年將近600萬件的檢舉案,但是到底解決了甚麼,又改善了甚麼? 以結果來說,真的只是瞎忙一場! 大家還不覺悟嗎?!我們只看到台灣的酒駕依然嚴重,高速公路塞車狀況一天比一天惡劣,因為再怎麼處罰,都比不上法令的不週延,例如酒駕累犯不必拘押,導致處罰根本無效! 又甚至是相關單位錯誤的法令解釋,例如: 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可以用所謂最高速限長時佔用,所造成的龜車擋道對車流順暢的傷害!不要繼續把複雜問題簡單化,否則台灣的交通問題只會越來越糟,永遠沒有改善的一天!罰款是解決交通問題最簡單、卻也是最偷懶、怠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