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j1 wrote:https://news...(恕刪) .我就這樣 行過好幾次了 .警察看到 也沒問題呀 !這種情景行為是常見的 ..推車行走人行穿越道斑馬線是 OK的 .絕不可 騎著走 . 包含 沒有腳踏車的穿越道 只有人行穿越道 也不可 騎著腳踏車在人行穿越道走 .人行道也是 而更勝 . 常見機車 腳踏車 在 人行道騎著走 . 我走路也只有讓他們了 . 不自找麻煩 .還有人騎入騎樓的 .
這法官有問題,就算認為紅燈時牽車過路口不是闖紅燈,也要改罰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這條(78-1-2),300元無魚蝦也好。不過這一件警局肯定會再上訴,高等行政法院有很高機會打臉一審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