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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二傷,『德東飆車王』,檢舉多次沒用?追究執法怠惰責任

『德東飆車王』,檢舉多次沒用?追究執法怠惰責任。
有檢舉就有紀錄,把紀錄調出來,追究相關主管機關的執法怠惰責任,要求國賠,叫柯文哲踹共。
北市議員擬參選人黃子哲指出,過失致死罪,只有5年以下的刑責,應該祭出刑法第185條妨害往來公眾安全致死罪,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2-03-19 18:13 發佈
樓主 震怒了
分局長 震怒了
市長 震怒了
總統 震怒了
法官 震怒了
鄉民們 震怒了
受害者家屬 震怒了

然後呢?
酒照喝 馬照跑 唱著歌兒多逍遙

嘴巴人人有 就是缺一個肯伸出手做事的人
請問樓主願意當起領頭羊嗎?
願意整理資訊 研究法規嗎?

還是也只是虛擬世界打打嘴砲 看看風向而已?

如果願意的話, 就發起活動請人幫忙吧
警察跟立委間接殺人
龜軟趴火 wrote:
要求國賠,叫柯文哲踹共...(恕刪)


憑什麼國賠!?關我什麼事?!
怒了有何屁用?
抓去槍斃阿
只會騙選票的綠共
看那酒駕修法就知道了
除了騙選票製造對立外
毫無作為
柯批? 法規是他訂的?

針對所有的違法行為重罰
就是最有效的
可是選票跑光光 所以沒人敢做
很多先進國家 都是重罰為先
嘎嘎叫

不是很喜歡嘴高罈市不意外?唉唷~原來這在天龍國啊

2022-03-20 18:05
hch2006

現在換天龍國, 那些人沒說不意外, 因為那些人只會嘴

2022-03-21 14:11
飆車....
路上這種開法天天都能看到吧,有警察抓嗎...
就算檢舉他如果都有打方向燈也說沒違規吧
龜軟趴火 wrote:
『德東飆車王』,檢舉(恕刪)


總統是誰
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
mitsu

台灣更美麗了, 有什麼好抱怨?

2022-03-20 1:08
hch2006

小熊維尼是誰

2022-03-21 14:11
龜軟趴火 wrote:
......叫柯文哲踹共....(恕刪)


哈哈哈哈哈!

撿到槍了
tradestone71

說老實話跟柯文哲租地在華山大草原性侵殺人分屍的家屬跟柯文哲都要不到賠償了,要柯文哲踹共都跟老共一家親了怎麼踹共?

2022-03-21 2:30
hch2006

你不是最愛嘴違規, 現在反而嘴軟[笑到噴淚]

2022-03-21 14:12
找市長沒用啊它又不能立法,下令叫警察嚴抓可以幹嘛?罰罰錢吊吊駕照/牌照而已嘛 沒事
這東西找立委/議員去立法比較有
不然找總統也行 換臉都可以那麼有效率修法了
這點小事肯定沒問題

罰不怕的累犯造成死傷 ,我是建議直接扣車法拍,獲益所得部分賠償受害者
不夠的部分奴隸法強迫勞動還錢


至於說車是借/租的會影響到原本車主權益怎辦?
這簡單 陣痛期過了就好 之後借車時大家都會更小心了

如果是偷別人的車怎辦?
保險又有新生意了+ 車主也會對自己的車防盜更加注重

(反正之前看到某新聞,沒領牌還是驗車的進口名車,被運車的不小心道路上開了一下 直接報廢銷毀,我看原車主權益也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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