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_sky006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2 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kfc1780 你怎麼拍的到我用遠光燈呢?[笑到噴淚]我近燈 霧燈 遠光燈 三燈齊亮,拍的到我鼻子摸著乖乖去繳罰單 對付爛人真的不用客氣
YT 有提到是故意放慢要拍車牌檢舉
奇怪...你們沒看到原本時速是11Xkm,遇到特斯拉後變10Xkm,在連續的閃大燈後才放慢車速嗎?[不知]
真的沒水準,故意加速關門+長按喇叭
覺得80有點慢+1,前面那台車超車完馬上切回中線 那你做了什麼? ; 但是連續閃燈行為也不太對.
他只是分享,沒有討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