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 醫生開證明需休養,才會有工資賠償等等
不過新遇到個案例,發生事故 擦傷和復健 (報告上無特別說明有影響行動的傷或需休養),單據共看診十幾次
1. 把要求看診請假 的工資,若每天1500 x 15天有22500
2. 上下班和看診計程車 也都要求,若每天800來回 x 20天有16000,看診計程車也列 400 x 15次有6000,(因為沒同意修車...所以沒車用. 爭議於老車無修的價值)
這些請求屬於合理嗎? 因為搜尋不到類似要求,第一次看到,很怪但無法依法反駁.
搞笑的是她躺在病床上說很多地方痛,醫生一來說腳扭傷而已不要一直躺在那裡,急診室是給急需要用的人使用。
我跟保險業務說合理內直接賠付,我自己的車也是要花錢維修的,我的想法是多花一些錢把事情處理好,還是能接受的,畢竟我是車受傷她是人受傷,也會警惕自己開車更加小心這樣子。
denislin wrote:
原以為 醫生開證明需休養,才會有工資賠償等等
不過新遇到個案例,發生事故 擦傷和復健 (報告上無特別說明有影響行動的傷或需休養),單據共看診十幾次
1. 把要求看診請假 的工資,若每天1500 x 15天有22500
2. 上下班和看診計程車 也都要求,若每天800來回 x 20天有16000,看診計程車也列 400 x 15次有6000,(因為沒同意修車...所以沒車用. 爭議於老車無修的價值)
這些請求屬於合理嗎? 因為搜尋不到類似要求,第一次看到,很怪但無法依法反駁
車禍前 有想過會被這樣求償嗎? 有想過就會注重防禦駕駛!
老車無修價值 你的車又多新 多了不起 該賠就賠 下面話送你
有本事開車 就要有本事 車禍扛的起 扛不起 就把車賣了賠對方 別再開車
denislin wrote:
2. 上下班和看診計程車 也都要求,若每天800來回 x 20天有16000,看診計程車也列 400 x 15次有6000,
https://wewe333we.pixnet.net/blog/post/224995400-%E5%BC%B7%E5%88%B6%E9%9A%AA%E7%90%86%E8%B3%A0%E7%B4%B0%E7%AF%80%EF%BC%9A%E4%BB%80%E9%BA%BC%E6%98%AF%E5%90%88%E7%90%86%E7%9A%84%E4%BA%A4%E9%80%9A%E8%B2%BB%E7%94%A8%EF%BC%9F
例如你從家裡到醫院,依照計程車費用可能才一百元。
但你卻要求保險公司得賠兩百元,這個落差就是不合理的。
所以實務上大多以「GOOGLE地圖」計算公里數,或是計程車試算下去做認定即可。
所以「合理必要」的白話翻譯就是:
「因為車禍受傷,而有需要到醫院往返的計程車交通費用。」
https://blog.xuite.net/auster.lai/twblog/314487612
2)「因為受傷必須搭乘計程車出入之交通費」:
如果受傷嚴重到不能步行、或是步行會很不舒服,出入必須仰賴計程車,當然可以請求計程車的費用(附上單據),但通常這個部分必須提出醫師診斷證明,例如休養幾個星期…等。而且,如果醫生建議靜養了,除非有必要去醫院複診(通常要附上就醫證明),否則應該無法請求去其他地方的交通費(但可以請求按休養日數計算的看護費用)。
能申請搭乘計程車去就醫,但是都建議靜養了,還搭乘計程車去上班,就不合理了,可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去上班才合理.
這種知識,google就有,不用上來01問,再被人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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