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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請假看診的工資 該賠嗎 ? 遇到怪招求解

原以為 醫生開證明需休養,才會有工資賠償等等

不過新遇到個案例,發生事故 擦傷和復健 (報告上無特別說明有影響行動的傷或需休養),單據共看診十幾次
1. 把要求看診請假 的工資,若每天1500 x 15天有22500
2. 上下班和看診計程車 也都要求,若每天800來回 x 20天有16000,看診計程車也列 400 x 15次有6000,(因為沒同意修車...所以沒車用. 爭議於老車無修的價值)

這些請求屬於合理嗎? 因為搜尋不到類似要求,第一次看到,很怪但無法依法反駁.
2022-02-27 9:0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工資 怪招
你覺得合理(付得起)就付
不合理就讓他去告
法院判了就乖乖賠
PS:強制險有可申請交通津貼可以好好運用.....(可是有上限)
denislin wrote:
原以為 醫生開證明需休養,才會有工資賠償等等

不過新遇到個案例,發生事故 擦傷和復健 (報告上無特別說明有影響行動的傷或需休養),單據共看診十幾次
1. 把要求看診請假 的工資,若每天1500 x 15天有22500
2. 上下班和看診計程車 也都要求,若每天800來回 x 20天有16000,看診計程車也列 400 x 15次有6000,(因為沒同意修車...所以沒車用. 爭議於老車無修的價值)

這些請求屬於合理嗎? 因為搜尋不到類似要求,第一次看到,很怪但無法依法反駁.



這些常識需要上網找答案嗎?
你只要把你和受傷對方角色互換
自己好好想一想
就知道對方的求償合不合理了
我以前也發生過轉彎處擦撞,對方騎機車擦撞了我前後門,她有提出休息一週無法工作需要休養,我就請保險全都賠給她,一共15000元不加叫救護車啥的費用。

搞笑的是她躺在病床上說很多地方痛,醫生一來說腳扭傷而已不要一直躺在那裡,急診室是給急需要用的人使用。

我跟保險業務說合理內直接賠付,我自己的車也是要花錢維修的,我的想法是多花一些錢把事情處理好,還是能接受的,畢竟我是車受傷她是人受傷,也會警惕自己開車更加小心這樣子。
車禍有三聯單嗎受傷不表示不能工作。
看診復健晚上也可以復健。診斷書什麼都沒寫,這應該可以放3個月的假
這樣比較多

不然看勞保會不會賠勞保有沒有賠,不影響跟對方求償。10萬元以上或是以下

來01問的大概都要20萬起跳才對。然後一張單據都不給。看民事庭會判賠多少
搞不好100萬

這邊薪資都是五萬五。

還有請看護的費用,沒有加進去

還有精神撫卹金。
天價是都少200萬還是300萬。
denislin wrote:
原以為 醫生開證明需休養,才會有工資賠償等等

不過新遇到個案例,發生事故 擦傷和復健 (報告上無特別說明有影響行動的傷或需休養),單據共看診十幾次
1. 把要求看診請假 的工資,若每天1500 x 15天有22500
2. 上下班和看診計程車 也都要求,若每天800來回 x 20天有16000,看診計程車也列 400 x 15次有6000,(因為沒同意修車...所以沒車用. 爭議於老車無修的價值)

這些請求屬於合理嗎? 因為搜尋不到類似要求,第一次看到,很怪但無法依法反駁


車禍前 有想過會被這樣求償嗎? 有想過就會注重防禦駕駛!

老車無修價值 你的車又多新 多了不起 該賠就賠 下面話送你

有本事開車 就要有本事 車禍扛的起 扛不起 就把車賣了賠對方 別再開車
對方可以求償,但要提出證明!

薪資單或扣繳憑單,搭車收據.....
denislin wrote:
2. 上下班和看診計程車 也都要求,若每天800來回 x 20天有16000,看診計程車也列 400 x 15次有6000,


https://wewe333we.pixnet.net/blog/post/224995400-%E5%BC%B7%E5%88%B6%E9%9A%AA%E7%90%86%E8%B3%A0%E7%B4%B0%E7%AF%80%EF%BC%9A%E4%BB%80%E9%BA%BC%E6%98%AF%E5%90%88%E7%90%86%E7%9A%84%E4%BA%A4%E9%80%9A%E8%B2%BB%E7%94%A8%EF%BC%9F

例如你從家裡到醫院,依照計程車費用可能才一百元。

但你卻要求保險公司得賠兩百元,這個落差就是不合理的。

所以實務上大多以「GOOGLE地圖」計算公里數,或是計程車試算下去做認定即可。

所以「合理必要」的白話翻譯就是:

「因為車禍受傷,而有需要到醫院往返的計程車交通費用。」


https://blog.xuite.net/auster.lai/twblog/314487612
2)「因為受傷必須搭乘計程車出入之交通費」:
如果受傷嚴重到不能步行、或是步行會很不舒服,出入必須仰賴計程車,當然可以請求計程車的費用(附上單據),但通常這個部分必須提出醫師診斷證明,例如休養幾個星期…等。而且,如果醫生建議靜養了,除非有必要去醫院複診(通常要附上就醫證明),否則應該無法請求去其他地方的交通費(但可以請求按休養日數計算的看護費用)。

能申請搭乘計程車去就醫,但是都建議靜養了,還搭乘計程車去上班,就不合理了,可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去上班才合理.

這種知識,google就有,不用上來01問,再被人酸吧.
醫院正式的診斷證明下方會註明建議休養多久,就算骨折一個月也才回診2~3次,保險公司和法院都是以那個做依據,回診都要有單據,計程車也要有收據,錢不是開口隨便要的
既然有請假的薪資損失為什麼會有上下班的車資?
他可以開 你可以拒絕 談不攏就是上法院 讓法官決定而已

你的劣勢就是怕他告你刑事過失致傷而已 如果你刑事豁出去了

他要多少錢 你都可以等上法院讓他說給法官聽後 讓法官決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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