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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在幹嘛??鼓山分局員警你到底在幹嘛??



視若無睹!喔不,是眼不見為淨。高雄市鼓山分局員警表示 : 關我屁事~

這樣的交通環境說真的,發生交通事故,市政府以及員警們沒責任嗎??

說穿了,你們就是共犯阿!你們要負連帶責任阿!

你認真執勤事故是否少些!!??

前陣子愛河邊一家四口酒駕車禍命案,隔天你們警局派兩個警員在那罰站幾天

那車禍只是縮影,你們不愧疚嗎?

類似的影片我這還有,需要再獻醜嗎
2022-01-24 20: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鼓山分局
立委表示:違停是微罪,你看你還可以繼續前進代表他不影響交通,檢舉併排也只要$300代表小罪~阿茲~台灣真好
等你去當警察就知道為什麼了
Ja100cky

民=>民代=>局長 這樣嗎XDDD

2022-01-25 16:26
違停不舉
機車多待轉兩次四名警察帶走伺候
風~~
兩三下

機車待轉大富翁-->明目張膽挑戰公權力?其實可以想想看是人數違法還是行為違規?執法警察人數是否合理?訴求是全面取消待轉還是多一個可以直接左轉的選項?建議您如果願意,可以先了解一下喔。

2022-01-25 9:31
holyduck

真可憐,待轉大富翁哪裡違法?

2022-01-25 13:20
所以說,

臺灣的行政單位從頭到腳,

整組壞光光了,

需要外來政權才有辦法重整。
上下貨臨停,原本就是被容許的,不然在路口的超商都怎麼進貨、送包裹?
看海成花

一、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2022-01-25 10:34
rockindy

樓上的大大要不要先告訴大家路口可不可以"臨時停車"?

2022-01-25 13:24
怪警察有什麼用?早在陳菊的時代就已經是要求警察對交通違規要用勸導,不要開罰單惹民怨,只有重大違規才會取締,之後就一直是這樣做了。
你自己選出來的市長叫警察這樣做的,你能怪高雄市的警察用這種方式執勤?
民誠中學前的小北啊,其實除了那里也沒有其他地方能臨停缷貨吧,至於警察站那里幹嗎,抓紅燈右轉吧
自己送件保平安,

沒辦法要求員警做什麼,

民代要求員警少開點單,員警當然是聽民代的,不是聽您的,

只能靠自己,送件要求員警開單。



我個人是優先檢舉某些我常用的路段,

我是覺得有用,

您也偶爾送送件吧,很多人都在無償地付出了,

您也可以加入。

放縱違規,導致民眾習以為常更加違規,違規茲長後又說業務繁重無法負擔.....這就是警察最沒資格抱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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