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問一下是不是就是在中華西路上違規切車道 根本危及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這個不予舉發….. 我也是笑笑 然後呢要回頭再檢舉,挖~他們動作太慢 超過七天了,就自己吞下去來01發個文 車主.. https://youtu.be/Z-M95t89kIE
樓主你是看不懂繁體中文字嗎??人家就已經寫的明明白白為何不舉發的理由,你舉發的違規地點寫錯了,是你自己搞烏龍,警察只能依照法定程序駁回,並不是在否定違規事實。案件即使舉報通過了,遇到稍微用點心的違規人抓到此瑕疵,可以用舉報地點與事實不符來進行申訴,到頭來還不是一場空,浪費行政資源而已。這種通常更新正確資訊後再舉發一次就可以了,不過既然已經過期,那只能提醒自己下次要注意,而不是發文抱怨個五四三,要讓別人笑話你沒文化不識字嗎??
brooklynsparco wrote:我就問一下是不是就是在中華西路上違規切車道根本危及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這個不予舉發…..我也是笑笑 然後呢要回頭再檢舉,挖~他們動作太慢超過七天了,就自己吞下去來01發個文車主.. 你自己裁剪的影片一開始就有路口名了..........剛google地圖,你舉發的地點跟發生的地點差了有100公尺吧。
brooklynsparco wrote:我就問一下是不是就是(恕刪) 先不談舉發路段錯誤,光談影片中舉發違規內容:從影片看來,對方一開始打了方向燈,顯示了有變換車道的警示及企圖,在你不願減速禮讓且按鈴警示後,它並未強行變換車道,你可以看看對方的車輪,這時並未駛入你的車道,而是往前開到距離你的車一、二十公尺距離後才變換至你的車道,整體行車速度都不快。總結:實際道路上,對方這樣的駕駛狀況算合理,未達違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