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肇責比例

對於肇責比例問題不太懂
上個月因我與一台汽車直行,我騎到他旁邊時,他突然右轉變換車道,把我撞到在地上

申請初判表後,對方是向右變換行尚未注意其他車輛,我方式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但當時我那個狀況已經知道他要直行了,在旁邊也看不到他突然右轉,為什麼還涉嫌??
這樣申請車禍鑑定有機會他權責嗎?
2021-12-22 16: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肇責比例
同車道嗎?若是的話恭禧你肇責你會比較高。
我是法官一定判機車全責。
看太多汽車打方向燈,機車還硬要用右邊(水溝蓋?)超車硬過。

除非是機車對機車就另當別論....
Hi派

舉證決定勝負,汽車有後影像的話機車全責。

2021-12-22 16:53
神我人 wrote:
同車道嗎?若是的話恭...(恕刪)

他並沒有打方向燈喔
你的問題比較大
超車不是這樣超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1. 就版主呈述來看,理因右轉車輛要負全責(轉彎車輛未使用方向燈、轉彎車輛要禮讓直行車優先)
2. 雙方有無人員受傷? 還是僅有財損部分。受傷就會構成傷害罪,可提出刑事告訴,警方才會介入。一般財損,警方不會介入,雙方自行協調。
Jenny zhang wrote:
對於肇責比例問題不太懂
上個月因我與一台汽車直行,我騎到他旁邊時,他突然右轉變換車道,把我撞到在地上

對方是否變換車道是關鍵,
如果對方未打方向燈還變換車道, 那對方要付較大的肇事責任,
初判表只是參考.
明天放假 wrote:
1. 就版主呈述來看...(恕刪)

但是我怕我從右側超車,也有責任
舊傻男人

現在機車直行很多都是與汽車併行在同一車道上, 如果你只是在汽車右側併行直行, 未必是右側超車. 不過你本來就會有肇責, 只是比例多少罷了.

2021-12-23 8:31
有受傷嗎?有就醫紀錄驗傷單嗎?有報警做筆錄嗎?
不過這種一般都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就是73比
請問樓主最後肇責???
本人最近也遇到同向同車道 前汽車突然右轉(未打方向燈) 我撞到汽車右後方...
明明不是在汽車後方 緊急煞車我也不會撞到 因該是右轉造成 但初判卻說同一車道後方未保持距離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