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gotv.ctitv.com.tw/2021/05/1767399.htm
我不是先知,但早不知幾年前就已經提出過--想要杜絕酒駕,就必須修法規定,酒駕(特別是嚴重超標以及累犯)者要沒收車輛(準凶器)這樣的主張,愛酒駕的人才會痛、才會怕! 無奈人微言輕,小老百姓的聲音從沒有被聽見。
希望這次國民黨團真的硬起來主導修法通過,至少讓人民看看到底是哪個勢力在阻擋修法,如果真的成功,或許還能從谷底翻身。
補充說明:
其實,「酒駕沒入汽車」只是我一貫主張的其中之一,務實的來說,我覺得這是消滅酒駕的第一步,先針對基礎最大的一般人(沒收汽車對一般人很痛、至少比罰款痛),再來要更進一步讓有錢人怕,修法讓酒駕的人初犯者一律先入酒駕拘留所關上7天,累犯案者按情節輕重關30天到90天不等,而且不得易科罰金,出來後罰款還是要繳!
希望大家少點風涼話,多多支持一步一步修法,踴躍發言打鐵趁熱,不要讓熱度冷掉,讓媒體、民代看見,才能打贏這場仗,徹底消滅酒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