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黃暐瀚母遭撞亡…引全台民憤江啟臣再提案:酒測超標「沒收車輛」!

黃暐瀚母遭撞亡…引全台民憤 江啟臣再提案:酒測超標「沒收車輛」!
https://gotv.ctitv.com.tw/2021/05/1767399.htm
我不是先知,但早不知幾年前就已經提出過--想要杜絕酒駕,就必須修法規定,酒駕(特別是嚴重超標以及累犯)者要沒收車輛(準凶器)這樣的主張,愛酒駕的人才會痛、才會怕! 無奈人微言輕,小老百姓的聲音從沒有被聽見。

希望這次國民黨團真的硬起來主導修法通過,至少讓人民看看到底是哪個勢力在阻擋修法,如果真的成功,或許還能從谷底翻身。

補充說明:
其實,「酒駕沒入汽車」只是我一貫主張的其中之一,務實的來說,我覺得這是消滅酒駕的第一步,先針對基礎最大的一般人(沒收汽車對一般人很痛、至少比罰款痛)再來要更進一步讓有錢人怕,修法讓酒駕的人初犯者一律先入酒駕拘留所關上7天,累犯案者按情節輕重關30天到90天不等,而且不得易科罰金,出來後罰款還是要繳!

希望大家少點風涼話,多多支持一步一步修法,踴躍發言打鐵趁熱,不要讓熱度冷掉,讓媒體、民代看見,才能打贏這場仗,徹底消滅酒駕!


2021-12-17 11:49 發佈
這跟罰錢有何不同?沒收車輛還要有地方放,還要人處理要多經費,這那是好意見好想法?還先知,真不知是哪裡的想法
chunky

抓到酒駕立刻拘留十五天,之後再另外判刑。這招在大陸效果不錯的。

2021-12-17 18:13
smd6055

大哥,沒收才是王道,罰款很多人不交的,你不知道嗎?反正三五萬也沒收,三五百也沒收,而且不管車主是誰都沒收,你敢借人酒駕就自己找他賠車錢

2021-12-17 20:49
酒駕撞死人就判死刑阿...黑道就判死刑阿.
Kou kiendion

不是只有支那畜生共黨而已嗎??綠的是獨!!

2021-12-17 19:00
arrem5104

兩公約馬英九簽的 別搞錯了

2021-12-17 23:35
Benn1963 wrote:
黃暐瀚母遭撞亡…引全(恕刪)


判死太便宜了,個人覺得關40年,每個月鞭刑(等傷口化膿結痂),才是最好的選擇。
lschen2

鞭刑, 這肯定有用😂😂

2021-12-17 13:27
fostsc

這的這樣改還有酒駕,可以連我一起鞭

2021-12-17 14:18
沒收車輛 有屁用嗎?
酒鬼愛喝就是愛喝,交通工具還是會有
政治人物只會提一些鳥事在修法,強硬一點酒駕馬上服刑半年很難嗎?
jill200200200

酒駕真的被抓去關的根本超少大部分都罰金而已,而且還可以不繳去服社會勞役抵債就好環保局裡面一堆這種酒駕來做工的...

2021-12-17 18:46
smd6055

再開再沒收就好了,就不信他有那麼多車可以沒收

2021-12-17 20:50
有錢人怕關
最好關個30年
財產9族充公

不怕死刑
因為判了也不會執行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我也支持酒駕直接先關個7~30天(看情節輕重),但是沒收車輛總是邁出進步的第一步,趁著民氣可用大家應該多多支持,先過再說!

2021-12-17 14:16
Gabriellin

財產九族充公很無腦吧,還會牽連更多「受害者」,很多家暴案會酗酒,不意外也會被抓到酒駕。這些酒精受害者的財產,還一起被抄家,平時被打得半死不活,加害者人終於被關,結果全家也活不下去了?!

2021-12-17 21:22
hu4852 wrote:
這跟罰錢有何不同?沒(恕刪)

不是說了嗎,我本來就不是先知!

你真的是頭殼硬硬才會覺得一樣...

罰個十幾萬跟把你上班代步、甚至可能是生財工具的愛車、或者酒店前拿來炫富、把妹的雙B、超跑 直接沒入充公會一樣!? 一般人一生是可以換幾輛車? 普通有錢人雙B、超跑被沒收心不痛? 不要騙人啦~

至於沒入的車輛,你擔心甚麼? 沒聽過有一種制度叫做充公法拍嗎?

還是...你其實是害怕的那個人?

這新聞是半年前的了
前一陣子道交處罰修正案三讀通過
有修到這一條嗎?
kane8671

看來是沒有,不然新聞早就報了,這些酒肉立委真是浪費人民納稅錢

2021-12-17 12:38
Benn1963 wrote:
還是...你其實是害怕的那個人?

原來喜歡用代入法人稱之為先知,原來跟你不同意見就是禍首,真的非常民進黨,你該不會是重哪裡出身的吧
每種方法都會有用,都只自稱自己的有用所以稱自己為先知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你有沒有閱讀、還是認知障礙?都說支持國民黨團修法,從谷底翻身,我還會是民進黨?! 這帽子也戴得太莫名其妙了吧?! 另外,再說一次,我不是先知! 不要再糾結了!

2021-12-17 14:18
Benn1963 wrote:
黃暐瀚母遭撞亡…引全(恕刪)


畢竟民粹當道~
有人能夠重視~酒駕乃為天理不赦之事~
必須給予重罰~個人是支持的~

雖然仍有不足~不過有起步總是正面的~
希望不要只是說說畫虎爛而已~
要硬起來~誰敢阻擋~就大肆宣傳~撻伐阻擋者~
其實最好是酒駕者~直接判死刑最好~至少酒駕者少一個也好~
然而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人性是什麼~大家都很清楚~
有錢人不怕罰錢~不怕車輛被沒收~但是他怕關~怕大家知道他酒駕~
名人不怕罰錢~也不怕車輛被沒收~同樣他也怕關~但更怕大家知道他酒駕~
一般民眾不怕大家知道他酒駕~但是他怕罰錢~也怕車輛被沒收~
沒錢人~什麼都不怕~

所以酒駕者第一次被抓到~
至少就是罰錢+直接先抓去拘留關半個月~
第二次被抓到~
就是罰錢+不得易科罰金抓去關+車輛沒收+公布姓名~

被罰錢不繳者~扣押財產~
沒財產者~抓去做工抵債~

但是講實話~個人認為這都只是說說而已~以上純幻想而已~
酒駕者最後還是不痛不癢的~
唯有高官名人被酒駕者撞死~才有可能會真的去改善酒駕的問題啦~
期待那天盡早到來~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