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f3164 wrote:三讀通過後幾月幾號可以開始違停?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基本上.派出所電話會被打爆~!! 然後警察到場當場開單..紅單直接帶回家~我們這邊銀行門口就很多警察過來開單.
沒有啥對策! 我老家嘉義違停都是來 勸離!!!!
檢舉魔人才會大聲嚷嚷
studio wrote:這種事就低調再低調不...(恕刪)
笑死,沒肩膀的爛立委。
你這樣講 宙王 要生氣氣喔!人家宙王說這是他提案的,才不是立委!是他推動的,他很榮幸.............(在 說明會 上推法案.....)唉......
交通違規沒獎金,現在大概就汽車開車亂丟菸蒂、垃圾,還有烏賊車,大部分都是環保相關的才有獎金。
不會有人以為檢舉案,開單的是檢舉人,不是警察吧![大笑]
asdf3164 wrote:請問三讀通過後幾月幾(恕刪)
反串
應該是檢舉魔人無誤, 其他人可沒那麼無聊
我簡訊報案過幾次長期佔用自家門口人行道的車輛,警察每次來都勸導,然後等警察走了就又停回去了。
怎麼會沒有,我有次只是等紅燈時太靠右(因為我要準備右轉都會習慣右邊門關死避免機車鑽右邊,讓出左邊給機車),後面警車開上來就鳴笛要趕我走了(以為我是要違停吧),我開窗指了指紅燈,紅燈是要我走個屁啊。
減少警力負荷這本來就唬爛的,基層員警都知道準備電話被打爆了
本來在辦公室弄弄電腦就可以解決了,現在要一直跑外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