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者理直氣壯、講話大聲,
這不奇怪,
反正這社會不要臉的人很多。
但是政府竟然附和違規者,
修法討好違規者,
限制違規檢舉,
看來這個政府的水準,
和違規者是不相上下的。
臺灣交通事故每年死亡大約3000人,
政府無感,不想辦法解決,
警察執法態度消極,
路上到處都是交通違規,
還不讓人民檢舉,
這政府真是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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