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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不能挺行人了

三重中興北街,重新路5段路口




2021-11-01 19:20 發佈
這個路口上下班時間,
汽車、機車、公車跟行人都非常多,
附近還有捷運站跟工業區,
四個方向的人車都有專用號誌管制,
只要依照號誌指示,
人車都可以安全通行,
如果故意違反號誌指示,
像影片裡的行人,
那就沒辦法保證安全。
從來就都是“人”的問題,

跟交通工具無關,

交通工具都是”人“在操作,

想必這個行人在騎車或開車也會闖紅燈,

會違規的人不管用什麼方式移動都會違規。
被撞的 未來將成為今天撞人的
就是這樣,

愛違規的快去北市大安區,

撞愛違停固執中的違規沸魔,

絕對等的到。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在三重要小心啊,

我是說騎士,

搞不好上調解時,被 20 個黑衣人包圍,

唉。
這次...還是挺行人!....明明是行人已經過了中線,還努力奔跑,機車騎士是"主動方",義交還沒揮手就把油門催的轟轟响,速度不能放慢嗎??

騎士應該是正在看右邊過馬路的妹子才沒看到正前方一個正在跑過的路人。
還是要挺行人阿, 他都走過半才變綠燈, 而且人也加速跑了,
還有人騎車追撞他, 這已不是雞腿掉了的問題.
以燈號來說,行人是黃燈最後一秒,才開始從對面斑馬線開始跑。瞬間就紅燈了。
騎士看右邊不無道理,正常都會有紅燈右轉的鑽出來。
正常人會看秒數夠不夠,夠才會走過斑馬線。
......法規上還是行人贏....
但是又驗證了:

"過馬路用跑的幾乎都出事" "自殺用跑的才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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