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間是在2021/10/19 07:03 文化二路與龜山一路交叉口...
警察有來開過三聯單,我也有把行車紀錄交給警方,對方車主沒有行車紀錄我車子有保乙式車體險,對方車主說有保保險,細節不清楚...
所以,我聯絡過保險公司,也去做過估價,目前就等保險公司的處理結果
發生的經過就不贅述,還是看影片最清楚:
首先,我承認我太急有想繞道去走內車道,所以要我賠錢我也ok...
但是主要是對方車主的處理方式,事故發生我剛要下車,對方車主就衝到我車這邊,作勢要揍我,我下車後對方車主看到我比他高壯很多,他才縮起來...改用一連串的口語攻擊、問候我祖宗十八代、三字經三寶、任何跟三有關的詞彙他都罵了...
試問,如果我今天很瘦小的話,不就會遭受這不明之冤...
其實,雙方車損都非常小,我根本不介意我車上的傷痕,我也很願意賠給對方一個合理的數字。但是,今天對方車主處理的方式,真的讓我無法接受,引用對方老婆所說,我們應該用文明人的方式處理這件事,但是過程中我只聽到對方車主的咆哮,我不懂文明在哪裡...所以,最後也只好請警方跟保險公司出面來處理這件事...
- 本人車損
- 對方車損
最後的最後,想給對方車主一些話,您現場一直說您車上有老婆有小孩,我怎麼還這樣開車,但是我想反問,您車上有小孩,您怎麼還這樣處理事情?這樣對小孩是好的示範嗎?,都還沒釐清肇事責任,就這樣對待他人,是對的嗎?更何況您應該也不是100%沒有責任吧...給對方車主老婆一些話,事故現場您說家裡是開車行的,車粗估維修要6,000 NTD,當時我沒說什麼。結果要從龜山警局出來時,您說您跟Mazda原廠廠長很熟,維修估價要140,000 NTD,不知道您的心態是什麼...我只想請教您,這是文明人的處理方式嗎?
P.S.想給來現場處理的林口跟龜山分局警員說聲辛苦了,一大早就要跑來處理交通事故。各位有任何評論指教我都接受,畢竟交通事故因我而起,如果我乖乖跟在對方車主後面,對方車主也就不會碰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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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傍晚去車廠送出險申請書並估價,詳細估價金額車廠只有提供給保險公司...
2021/10/20 傍晚跟負責出險的業務連絡上
出險業務告知,要交通事故發生1個月後才可以送件,評判結果快的話幾天,慢的話要1~2個月才可以拿到判決書,等到拿到判決書會再跟各位更新!
今天謝謝各位踴躍的批評跟指教,也尊重各位的言論自由,我只能說...孰能無過?
是我的錯我很願意道歉並改正,分享在這裡只是想讓各位如果以後也有機會遇到相同的情況,到時知道該如何處理,或是怎麼開車才是正確的!
不過,畢竟還是有公正的第三方會決斷誰對誰錯,絕對不是你我在這邊說就算的,目前就是出險修車之後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不論結果如何,我也絕對會更新給各位知道,祝各位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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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5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關注這件事,不過既然答應把結果更新出來,所以還是得說到做到!
很糗的是,本來以為有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應該就會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沒想到等了又等一直都沒有消息,仔細看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才知道要自己上網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網申請後,大概1個禮拜就會收到
收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後,本來以為會有肇責比例之類的,沒想到只有得到...
A車:超車疏忽。 (本人)
B車:行車未充分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
應該是要申請鑑定,才會有肇責比例吧...因為所有車損都是由保險公司負擔,事情也過那麼久了,申請鑑定又有額外花費,避免節外生枝,事情就這樣告一段落吧!
以下就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所有人名都有避免揭露: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道路龜山分局龜山交通分隊道路交通事故照片黏貼紀錄表_1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道路龜山分局龜山交通分隊道路交通事故照片黏貼紀錄表_2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道路龜山分局龜山交通分隊道路交通事故照片黏貼紀錄表_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