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被三寶擊落(看來我才是那個寶)
事發經過大概是這樣:
我方等紅燈要左轉
有打方向燈
綠燈後對向車道壅塞
對向車停止
判定無車後我方行駛
機車從對向側車道駛出(不知道是不是路肩)
我方閃避不及撞上
保險說大車撞小車一定37分 (我7他3)
但是我覺得是對方肇責較多
他沒有注意前方車況
想說保險應該比較有經驗
就沒做肇責鑑定
直接談和解
我賠他錢了事
雖然已經和解
想想還是覺得怪怪
我是不是應該爭到底?
附上影片:
補充說明:
對不起各位
影片中看不出來
我用的不是前後行車紀錄器
對向車停下來並不是因為等我
而是他也無法往前開
對向是真的塞住啦
他前面幾台車過去後就停住
他想往前也只能停在路口中央
很多人說我往前嚕
但我實際上並沒有擋住他的車道
也還沒跨線
我看他停下來
也不能往前走了
我才左轉
請問各位
你們看到對向無法前行
也決定要讓你轉彎
你要不要轉呢?
我後面也是一大排的車
在等著我轉
另外那個角度
我是完全看不到機車從車側竄出
再補充:
謝謝各位指教!
一直都覺得自己被保險呼巄
現在來看被唬嚨的應該是對方喔!
談和解是保險居中協調的
自從那次車禍後
我開車有更小心注意
看清楚再開
保險也保了第三方
至今連輕微擦傷都沒有
相信已經從三寶全民小學畢業
未來繼續保持下去
這篇就歡迎大家
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
謝謝大家!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