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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騎車不甩臨檢挨罰18萬他控「掉入警方陷阱」提告二連敗

無照騎車不甩臨檢挨罰18萬 他控「掉入警方陷阱」提告二連敗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民陳姓男子多年前無照駕駛,騎著向友人借來的機車行經大里區仁化路、練武路口時,見警方設置酒測臨檢站,擔心被開罰無照駕駛,不聽從警方指令直接穿越,警方未上前追逐,陳男原以為省下一筆紅單錢,但事後警方依違反道交條例開出18萬元的罰單,一審判准,陳男不服提起上訴,辯稱警方只以口頭喝令並未強力攔阻,還說這是「掉入警方設的陷阱」,台中高等法院認陳男提出的內容不能證明一審判決違法之處,判陳男敗訴。可上訴三審。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1年8月28日晚間11時許,行經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與練武路口的酒測站,未理會警方喝令停止而擅闖,遭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1款規定「駕駛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開罰18萬元,陳男不服,上訴一審。

陳男辯稱,當晚9時許他騎乘向友人借來的機車,至霧峰綜合運動場走路運動,到了11時返家途中遇見酒測站,因擔心無照駕駛、燃料稅也還未繳,遂開了過去,希望逃過罰單,且案發當時警方只是口頭喊著「停下,喂!喂!」,未強力阻攔,以為警方放他一馬,原來掉入一個大陷阱,一罰就是18萬元,大嘆「這不就是不讓人有活路嗎?」

一審認為,依據攝影機擷取畫面、舉發機關通知單,陳男穿越酒測站、不理會警方喝令阻攔勘信為事實,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1款規定,另外陳還自述是低收入戶,尚難據此作為免責或改罰,陳仍須負責罰單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陳男不服,提出上訴。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表示,陳主張警方當時只是口頭叫其停下,而未強制攔停,使其掉入陷阱,且原處分金額高達18萬元,非其所能負擔,為此請求廢棄原判,但未具體表明原判決所違背的法令及具體內容,難認原判決有何違背法令之處,這樣的上訴並不合法,判處陳男敗訴。全案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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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用雞腿換一張駕照呢?
18萬可以買多少支雞腿?
2021-08-17 15: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方陷阱 18萬
這如果上訴成功,以後一堆人就不甩臨檢衝過去了
製杖者沒逃出生天

2011年
現在都已經2021年了
剛剛好10年
還可以上訴
如果陳男不服再上訴
嘖嘖嘖嘖
看來要2026年才能知道答案了
低收入戶就可以不用罰?

違規者什麼腦袋?

低收入戶不要無恥成這樣,

法治社會沒有欠你,

滾去共產世界啦。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hsieh.tw

你是不是誤會了甚麼?共產世界對於這種違規並不會罰比較輕喔。不信可以去北韓試試。

2021-08-18 9:16
酒駕臨檢站,對於機車,只會聞一聞,沒喝就走了,不太會查驗身份

所以八成是喝酒,才要闖啦。

2011的事,可以上訴拖十年呀,也是滿厲害的。
曉得 wrote:
當時警方只是口頭喊著「停下,喂!喂!」,未強力阻攔,以為警方放他一馬,原來掉入一個大陷阱,一罰就是18萬元,

所以這隻台灣鯛,

希望員警用器具強力攔阻,讓他摔飛出去狗吃屎就對了 ?

丟臉,

爛台灣鯛無誤。
ryan00014875

摔飛出去變國賠[真心不騙]

2021-08-17 17:56
台灣綠鯛無誤
Bemo_Du

硬要扯顏色出來(嘆氣)

2021-08-18 11:42
2011年的18萬跟2021年的18萬價值不一樣,

就算要繳18萬,

他還是賺到了。
低收入戶就可以不用罰?

違規者什麼腦袋?

低收入戶不要無恥成這樣,

法治社會沒有欠你,

滾去共產世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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