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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肇事了,這次是一條年輕的人命,真的很可惡!根本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前幾天在台南囂張逆向闖紅燈,說是在練閃躲警察的開車技術,根本不把用路人的人命當一回事的桃園23歲男子,今(14日)清晨6時駕駛他的車子(在此不針對車種,做討論)於苗栗闖紅燈與一輛機車對撞,造成21歲巫姓女騎士命危,目前從為恭醫院轉送林口長庚急救中。

車禍2小時前,該男子還在IG連發限時動態,表示自己僅花36分鐘、以時速200公里的速度,從南港飆約102公里至苗栗尚順育樂世界附近..

然後撞到人了,自己可惜沒死掉,還有時間發文,不慌不張,大言不慚說自己的車撞爛了...

真的很可惡...根本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真的沒法可治了嗎?...還是法規太輕了?
2021-08-14 13: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人命
垃圾
畜生
祝早日出事情,殘廢,癱瘓,植物人或直接從世間消失,不會再危害別人
Mikadoyakumo

這傢伙還恐嚇陳時中說要槍殺他,撞到人以後po文炫耀說這要不是他,對方早死了,自己點穴救了對方

2021-08-15 9:51
人神共憤
Mika22 wrote:
前幾天在台南囂張逆向...(恕刪)


人在作、天在看

夜路走多,報應…..
holyduck

那麼多做壞事的人還是有善終,我不相信報應

2021-08-14 22:02
winjr

說不定是上輩子做了很多善事 這輩子才得善終 因果報應不是只看這輩子

2021-08-14 23:11
有法可治啊,上述的這些內容,全都可以作為事故對方的籌碼,說明這個年輕人是如何開車、如何肇事、如何不適合做為一個駕駛、不適合為人。民事賠償、刑事處罰,都可以讓他帶著滿滿的收獲,過他的下半場人生。
justin9353

民事兩手一攤沒錢,刑事頂多三年

2021-08-14 17:25
睡神0602

有法可治只是有跟沒有差不多

2021-08-15 1:20
bradia wrote:
有法可治啊,上述的這(恕刪)


台灣有最美麗的風景....法官
大鼻

法官的家人哪天也被這種惡劣駕駛撞死,我就看怎麼判🤬

2021-08-14 17:33
湯唯

撞到高官或眷屬才會修法

2021-08-14 19:07
法官要加油,這種人要關到年紀大到無法開車
Mika22 wrote:
前幾天在台南囂張逆向(恕刪)

槍斃都不為過!
Mika22 wrote:
前幾天在台南囂張逆向(恕刪)


最多就是過失致死吧~
過失致死又不會怎麼樣~
最多就是關五年吧~
會演戲的~抄點心經~平時沒事多去醫院裝瘋賣傻一下就好~
人家法官可能還會給你特別優待呢~
民事的要賠就賠~不想賠也不用賠~人肉鹹鹹就好~也不會怎麼樣~
被撞死的~算你倒楣~

像酒駕/飆車/逼車/闖紅燈~這種已經屬於危險駕駛的行為~
如果因而致人於死的話~
這跟拿刀殺人~開槍射人~掄棍打人~因而致人於死~
有何不同~
必須要用殺人罪起訴啦~

難怪常聽人說~現代民間七大武器之首~就是汽車~
在不可能用殺人罪起訴之前~古惑仔就別再拿刀拿槍了~

另外什麼強制險200萬的~都已經用了20幾年了~
當時有小孩的~現在小孩都大學畢業了~好命點的~小孩又生小孩的~可能都已經當阿公了~
現在的200萬已經是個屁了~遇事故人肉鹹鹹的人很多啦~
應該把強制險的保額~至少提高到1000萬~

因為你政府無能~無法遏止交通上胡作非為的人~也無法保障交通守法之人的生命安全~
至少把強制險的保額提高~讓衰小的守法用路人~免於跟人肉鹹鹹之人閒扯淡二次傷害~
erin6223

他的歷史紀錄這麼多網路隨邊撈都有他的影片,怎麼可能單純的過失致死這種應該是危險駕駛、公共危險、蓄意殺人來送辦吧

2021-08-15 1:55
有教化可能!
退庭!
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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