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們好,
想請問一下若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出來的結果是證據不足、無法判斷的話,若雙方已互相提告,被檢察官起訴的機率高嗎?還有若對方一直要求高額賠償金,雙方一直無法和解,這樣只能撐到法律追訴期過嗎?
[事發經過]
今年二月初與一名婦人發生車禍,雙方皆為機車。當時我騎在慢車道,在事情快發生時,有看到對方一手騎機車、一手整理腳踏板的貨物,事情發生時,對方龍頭整個往右轉到底往我這邊倒,並且在我撞上他時,他已經倒地了,而我反應不及撞他。之後也有打電話慰問對方,對方在第一通電話有跟我道歉說是他的錯(當初太天真…沒有錄音…)
事發後,警方初判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判我全責,因雙方都沒有行車記錄器,事發地唯一的監視器也被一顆大樹擋住,造成事發經過不是很清楚。
對方拿到初判表後,在調解時對方請了一位車禍黃。牛。跟我要40萬的賠償金,但我方不接受,表明要等車禍鑑定的報告出來再談。對方在事發快半年後對我提告,我也反告對方。
近期開了車禍鑑定會,委員有播放監視器的畫面(畫面中很明顯看到對方突然把龍頭往右打死,在我撞到他之前就倒下去了,只是畫面中我的機車被樹擋住),放完影片後委員有問我跟對方說當時的情況,對方直接說他不知道、不記得了…
結果判定出來是證據不足,無法判斷肇責。
現在都在等開下次調解會,只是對方找了車禍黃牛,很明顯的對方還是想要高額賠償才要和解,如開頭所問:
若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出來的結果是證據不足、無法判斷的話,若雙方已互相提告,被檢察官起訴的機率高嗎?還有若對方一直要求高額賠償金,雙方一直無法和解,這樣只能撐到法律追訴期過嗎?
麻煩各位版友們幫忙分享一下經驗~
這一年因為這件事每天都擔心受怕…
你也有受傷的話就要趁追訴期到了之前互相提告
結果如何就看法官
套句某法官說的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
具體損失也是要提出證明的,不是開口多少就多少
要拿40萬,就看他拿得出多少證據囉。
錢沒這麼好拿的,法官算得比當事人還精。
我都看到法官當庭拿計算機在算的。
至於車禍黃牛,最多也只能幫對方喬調解金額。
然後再語帶威脅的給你壓力,
但實際上不見得會跟那個黃牛講的一樣。
進了審判程序,他們根本幫不到啥忙。
完全看證據說話。
與其花錢找黃牛,還不如靠自己,對方傻得可愛。
而且~~既然畫面都有拍到對方突然右轉,那你就不用擔心太多。
等法官打臉對方囉~
至於檢察官....有一點肇責就會起訴了啦,
除非你們和解,不然應該是很難免的。
但起訴也不用太擔心,最後會不會有事還是看法官。
而且既然都告了,已經沒啥時效(你所謂的追訴期)的問題了。
對方既然知道要告刑事,也不可能會忘記要告民事。
你只能靜候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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