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車禍調解(受害者也要賠肇事者?)

妹妹年初騎機車與汽車發生車禍,初判表肇事責任歸屬為對方支幹道未讓主幹道車輛,我方未減速慢行,我方挫傷,對方無傷,我方提出醫療費及車損共4萬2000元。
昨8/4調解會上對方及調解委員用我方也有3成過失,除了對方賠償我方42000*0.7外還要扣掉我方賠對方車損的0.3,最後算下來對方只需賠我方2萬。
調解委員說法院判也會這樣判,但看法院判例也沒有受害者賠償肇事者損失的部分,頂多我方有部分肇責,對方賠償金額依肇責減免。
想請問板上車禍賠償是這樣處理嗎?如果受害者也要賠肇事方,那像我方為機車,受損嚴重修理費也沒汽車高,這樣算還有可能最後變受害者要賠肇事者?
2021-08-05 15:00 發佈
elleestbellle0101 wrote:
那像我方為機車,受損嚴重修理費也沒汽車高,這樣算還有可能最後變受害者要賠肇事者

您說對了,

超跑衝出來,

他7,您3

這樣的話,通常您要賠他 10 ~ 100 萬,

覺得自己拿不出來的話,試著了解一下第三人責任、超額險。
你有3成過失,賠肇事者就是這部份 ..

受傷還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這是刑責.

可以依這條 向對方提出 增加賠償.
藍色蟾蜍跟藍蛆 = 最大的在野黨..
想請問板上車禍賠償是這樣處理嗎?

未上法院前
一般調解會確實會依初判表或車鑑報告的主、次因
作為肇責比例參考


如果受害者也要賠肇事方,那像我方為機車,受損嚴重修理費也沒汽車高,這樣算還有可能最後變受害者要賠肇事者?

1.今天受害者完全無肇責……….不需理賠肇事者。
2.今天受害者有部分肇責。……..需依肇責比例理賠肇事者。

所以實務上常發生機車與雙B相撞,雖然雙B為肇事主因。
但雙方維修金額差異太大。反而變成機車理賠的金額較多。


樓主的妹妹可以再向對方請求的項目有

1.薪水損失 (需有診斷書醫師囑言需休養多久)
2.精神慰撫金(依民法195條)

另外雙方都有保
強責及第三人責任險嗎?
Diego11599

挫傷通常醫生都不敢開休養,精神賠償挫傷最多可能三萬吧

2021-08-06 0:30
0091

建議可以找專門處理的顧問公司。去年我岳父車禍也是找代辦https://www.facebook.com/MingJin995/

2021-08-06 15:30
不要和解呀,直接開庭告,讓法院判。



elleestbellle0101 wrote:
妹妹年初騎機車與汽車(恕刪)
我騎機車,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跟一個熊熊轉彎汽車發生車禍。

判賠比例我3 他7

他沒保險,用現金賠了我5萬。

我保險打給我說要賠他修車的3成 可能一萬吧。 反正保險要賠的,也沒在管他。

就這樣
elleestbellle0101 wrote:
妹妹年初騎機車與汽車(恕刪)

請堅持以下2點,
1.向對方要求全額理賠,
2.對方的修理費需自理,
3.表明如無法同意以上2點,就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一般都會想和解(如經法院判決,對方會留下前科)
去原備案警局,跟員警說你因為某事故,要提告對方過失傷,需提供就醫證明(回醫院開立2~3份,沒多少錢)
(半年內要提出)
請參考
https://www.howlawyer.com.tw/car-accident-negligent-injury-sue/

或是如確認自已沒有過失,及預判巷口會有車輛衝出,可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鑑定費好像是3千元,
因為初判一般是老員警寫的,比較沒有明確的用詞,所以一些未注意啊等等說法,都會被解讀成有責任;
鑑定委員一般是監理站找的學者及相關的專業人士組成,會對這事故的發生當下,做一些分析及了解,
同時也會通知你們到場說明經過,但這好像要2~3個月才會有結果
出門在走,保險在手,超額一定要有
Ja100cky

尤其騎機車更要保,因為不貴

2021-08-06 12:23
(過年前)年初也發生車禍......對方開車我騎車!

但對方車禍當下徒步離開現場!(警察離開後對方還回現場把車開走!)

肇責比一樣對方7我3!

除了肇事逃逸公訴罪,加告過失傷害!

事發一個月後警察才找到人!

而且對方保險都有保,不知道在躲什麼意思!

對方做完筆錄知道我有提告過失傷害才提調解!

五月第一次調解對方一問三不知,有保險還沒報出險!(光修我的車就將近五萬!)

後來六月地檢署開第一次偵查庭,我才第一次看到對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第二次調解遇疫情延後,但七月法院傳票還是來了!

對方收到傳票才聯絡我,要處理和解&撤告!

最後對方+保險公司賠償和解!(工作損失+車損+醫院單據)

但重點是對方第三責任險有保,保險公司跟對方才賠償各半金額!

調委會會希望雙方各退一步!(調解委員不是法官~不要被唬住了!)

雙方都有保險的話就讓保險公司去談就好!

而且你妹有受傷,開診斷證明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了!

個人是汽機車都有加保第三責任險!(但過程中沒有提到肇責比就是了!)
elleestbellle0101 wrote:
妹妹年初騎機車與汽車...(恕刪)

案發到今天超過6個月了沒?
要是沒有快去警局並帶驗傷單提告過失傷害
你可能不用賠錢他還要全額賠你修車費+醫藥費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