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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爆胎臨停釀死亡車禍 判刑6月

又一個國道爆胎不知道怎麼處理的傢伙
而且還是駕照被吊銷的危險分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91482

2021/07/04 10:01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游姓男子去年8月30日傍晚駕駛轎車行經台61線嘉義布袋段時,因轎車爆胎,將車輛臨停在外側車道,未打警示燈,也只在未及100公尺處放桶子示警;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的柏姓男子行經該處,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游男車輛,柏男當場死亡;游男在現場主動告知警方是他肇事,然而檢警查出游男駕照已被吊銷,屬無照駕駛,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無照駕駛過失致死罪,判游男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並賠付賠償金給柏男家屬。

游姓男子去年8月30日下午5點多,無照駕駛轎車,沿台61線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北上274.1公里處時,轎車左前輪爆胎,因而將車臨停在外側車道;但轎車臨停妨礙通行,游男不僅未於車後方顯示危險警告燈,也未於車後100公尺處設置故障標誌,僅在未及100公尺範圍內擺放黃色桶子示警。

柏姓男子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沿同向後方駛至同一地點,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由後方追撞游男停在外側車道的轎車,隨即擦撞路旁護欄並翻覆於道路上,柏男受腦部嚴重受創,當場死亡。

法官審理時認為,游男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然而游男在肇事後,於警方尚未發覺肇事者時,主動告知是他肇事也報明姓名,符合自首要件,因此量刑先加後減。

法官審酌,游男駕駛汽車,應謹慎小心,卻未於車輛在快速道路故障時立即設置故障警示標誌,造成柏男死亡,考量他在本案車禍屬肇事次因,與柏男家屬達成和解,也已給付部分賠償金,家屬也表示願給緩刑機會;審理後,判處游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於今年6月30日起至明年3月30日止,每月賠償6萬6000元給柏男家屬。

無照駕駛爆胎臨停釀死亡車禍 判刑6月
無照駕駛爆胎臨停釀死亡車禍 判刑6月
2021-07-05 11: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駕駛
100公尺的距離,在發生意外當下,要精準判斷出這樣的距離我覺得是有困難的。
Nightmareseal wrote:
判游男有期徒刑 6 個月,緩刑 3 年,並賠付賠償金給柏男家屬。

感覺輕判了 !
Ja100cky

有達成和解就好過那些兩手一攤的了

2021-07-05 18:33
Nightmareseal wrote:
又一個國道爆胎不知道...(恕刪)

在台灣想殺人開四輪就對了
一堆二輪給你殺
還不會重判
撞死也能怪對方沒有防禦駕駛
車奴:爆胎了怎麼開,會傷到輪框啊。

(結果造成更大的傷亡)
Nightmareseal wrote:
於今年6月30日起至明年3月30日止,
每月賠償6萬6000元給柏男家屬。(恕刪)


共10個月,總共66萬元。
這數字太地獄搞笑了,666起來啊~
👍👍👍👍👍

強制險死亡給付200萬,另掏66萬。
原來害死人這麼容易賠償。
楚中天 wrote:
共10個月,總共66...(恕刪)

因為最大責任是大車未注意前方
臨停本來責任就不大,有警示但錯誤,也不是半夜看不清楚
這責任本來就很小了
kurokawa079 wrote:
在台灣想殺人開四輪就對了
一堆二輪給你殺...(恕刪)

輪輪哥又亂入
這個事故跟幾個輪有關係嗎?
kurokawa079

等等,你的意思是重機就跟輪數有關,四輪就跟輪數無關?可以,這很01。[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1-07-05 18:02
weaber wrote:
因為最大責任是大車未(恕刪)



本能看到三寶行為就失去理智
對喔,後車未注意前方路況是主因
感謝您提點把思路引導到正確方向
所以有人說~"製造車禍殺人"是CP值最高的!!....人命不值錢,比起火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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