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開車滿小心,所以一直都沒有保車體險
想請問這個保單合適嗎?
有哪裡需要修改的呢?

小心歸小心,遇到不長眼,實在跑不掉
想請問依行車紀錄器這個樣子
雙方肇責大概會是多少呢?
我的保險(新安東京)是覺得應該對方全責
但對方(富邦),覺得不是全責,應該37或者55之類的

我有跟對方聯繫過,問他既然不覺得是全責,那應該多少比較符合他期待
他說他不知道,說他車子也很嚴重之類的
然後,過了幾天還傳訊息來說,還說甚麼他車損要提告甚麼鳥的漏哥瘦哥,哪來的自信

果然和傳說一樣,出事的當下都很有誠意,後續都很灰
我車子已經有回原廠估價了,車子還可以開,只是水箱罩爆掉,鎖點爛了,車牌用束帶固定,滿肚爛
富邦保險說要我自己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才會有肇責比例,才能理賠這樣
如果不去申請的話,就都不能動,我的車就不能修,這是真的嗎?
對於對方這樣擺著爛,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先謝謝前輩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