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回覆。
重要的一點是車損壞有危害到他人可能因素本來就不能上高速公路,這是最基本常識,然而你老婆卻開上高速公路上造成風力大-前蓋六角鎖脫離掀開,你應該慶幸你老婆沒有造成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失,不然光因為車輛本身事故車損上道路這些不是上來發言就可以解決的,有機率會判刑的,預設如果大家都是以你這樣思維來說都是對方的問題,那人類社會真的是顛倒是非不分了。開車人應當上路前自己的車子本來就應該要自己檢查,是否考慮清楚狀況在開車,而不是別人來幫你,希望你以正確的思維來理清前因後果。祝你們平安順心。
基本上你的車過去時就已是引擎蓋有問題需要維修 , 所以當你要由維修廠開走時, 是否能固定好其實是你自己要負責. 交車檢查是基本動作,別推託了.更何況本來就是故障件.
因為本來就是故障的. 他交回給你難不成要先修好給你? 還是由車廠先幫你五花大綁或焊死嗎?
其實這個你是可以要求車廠是否可以幫忙,車廠幫你固定是人情,不幫你是正常.這種狀況的車本來就是不能自行開動上路.
更何況 , 引擎蓋會翻起來...是去跑高速或快速道路了吧?除非是後翻式引擎蓋才敢這樣冒險.前翻式鐵定剝皮.
基本上你應該是要叫人拖吊才對.根本不能開,警察查到了也是開單要求拖吊.
這個上法院也是判你輸.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