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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前有車無法回外側」遭罰 法官:都開中線27秒判駁

大貨車「前有車無法回外側」遭罰 法官:都開中線27秒判駁 
2021-06-02 08:46 聯合報 / 記者王駿杰/新竹即時報導
彭姓男子去年6月駕駛自用大貨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281.3公里處,因為一直行駛於中線車道,遭警方認定違規,攔車開罰4000元紅單,並記違規點數1點;彭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事發當下前方仍有車輛,自己還在超車,控警開罰牽強。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卻認為,彭駕駛大貨車在中間車道期間至少達27秒,明顯非暫時利用中線車道超車,警方裁罰無誤。

彭男主張,當時因外側車道有車,他才往中線超車,沒有立刻回到規定的車道的原因在於前方仍有車輛,他還在超車的狀態下,遭警舉發有些牽強。

警方解釋,交通法規規定,大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可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的車道超越前車」,原因在於大型車的車重與體積較大,有較高的衝撞力,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也較大,才會將其限制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考量大型車動線仍有超車需求,才允許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的車道超車。

警方卻認為,彭於中線車道超越車輛後,無特殊原因影響行車路徑,且有適當安全距離(100公尺)卻仍未開回外側車道,經科學儀器檢測,彭的車輛當下時速達107公里,違規時、地車流還算順暢,若彭只是超越前方車輛,應該於超車後重新開回外側車道,而非行駛在中間車道一段時間。

法官勘驗現場畫面,發現影片開始彭男駕駛的大貨車就一直行駛在中線車道,當時車流順暢,彭開車在中間車道期間至少達27秒,且前方並無車輛,彭明顯不是暫時利用中線車道超車,其說法不可信。

法官認為,彭男是職業大客車駕駛人,且合格考領駕照,對大型車行駛在高速公路的車道限制本來就該有所注意,就算非故意,也很難認定無過失,警方裁罰有據,全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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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看過太多大卡車,
把中線車道當正常車道來開。
這個司機比較倒楣被警察贓到。
2021-06-02 9:38 發佈
有常開高速的就知道啦
很多大貨車遊覽車都怎麼飆的心知肚明
曉得 wrote:
攔車開罰4000元紅單,並記違規點數1點

曉得 wrote:
在高速公路看過太多大卡車,
把中線車道當正常車道來開。
這個司機比較倒楣被警察贓到


這種違規事實

警察沒十分證據

也不敢誣賴你

就是倒楣不長眼

魔人多學學啊,有判例給你看了.
wannaluna

也是,警示一下大貨車違規魔人小心了

2021-06-02 11:52
鐵牛CEO wrote:
這種違規事實

警察沒十分證據

也不敢誣賴你

就是倒楣不長眼

因為台灣盛產某種法官遠近馳名
鯛民總想碰碰運氣,會不會中樂透什麼的概念
鐵牛CEO

恭喜樓主中大獎[拇指向上]

2021-06-02 11:53
判決書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ro=0&q=5ffaca249596f6aee95ccb03949037e8&gy=jcourt&gc=SCD&sort=DS&ot=in

107km/hr * 27秒 =802 米

經國道3號南向281.3公里

國道3號 大林隧道 281k+696~281k+850

應該是沒車,佔著中線,開過隧道 ,擋了 偵察車的道~~ 隧道不能變換車道呀~~

國道警察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努力~~
Nightmareseal

魔人:警察無能怠惰(繼續跳針)

2021-06-02 12:33
超速魔人說內線只能超速開,開中線又常遇到超速魔人開的垃圾大型車逼車

真的在台灣騎車開車都很難為
曾考到職業小照

當時學長就很慎重的說

拿職業駕照不是開玩笑的

因為馬路是你工作的地方

只要出事你就會有責任

所以開職業車牌一定要特別小心

但是呢

現在拿職業駕照的大部分都是在開玩笑

不尊重你工作的場所

改天一定會自食惡果

結果就是害人害己
沒關係,老子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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