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18號朋友騎車行駛於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警政署前) 遇到公車行駛時左靠停等區後又立刻連續切回內側車道 將影片交由北市交通大隊後回覆違規行態不明不舉發 跟朋友討論後,提出不舉發之疑義 但中正一分局後續又回覆公文影片中無法確認變換車道是否使用方向燈 想再次申訴就影片行車行為進行舉發,而不是著重方向燈 更覺得身為職業駕駛,變換車道竟然是這樣粗蠻 當天幸好是周日上午,車流量不大 不知道有沒有人能給個意見,先謝謝大家!
sunkaung wrote:我影片第17秒有看到(恕刪) 是阿!但我看很久,從公車停等區靠右再靠左那瞬間似乎都沒有方向燈,直到一半才看到側燈有亮是說還好後面沒車,朋友也有慢下來但真心覺得...公車司機這樣開早晚會出事
changhou wrote:"實務"上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連續變換兩車道, 未禮讓直行車等等在一般道路, 只要沒有發生事故通常都是不予舉發 好像都是這樣,記得有次上班開車聽警廣受訪者好像是交通大隊的,也是說只要有事先打方向燈連續變換車道其實不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