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熱心解說,影片連結我就先卸除了,原本只是想說上來問一下遇到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處理,雙方都有錯是既定的事實
就像我下方回覆的,我並非法律跟警察背景,所以很多問題不懂,問身邊友人長輩,也沒有什麼概念,再次感謝大家回覆。
也祝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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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時哥哥在送熊貓已經下線,準備要去買休息時的餐點時,在路上跟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前方的路口是沒有待轉區,我哥是騎在內線道,已經確認前方路口未設待轉區,也確認前方號誌即將黃燈,所以打左方向燈往左切等待左轉。但後方有一台機車速度很快,從我哥的左側衝出去,碰觸到熊貓外送箱,對方當下並無減速及煞車,只有尖叫,然後飛出去,
哥哥剛好是在行進中,被撞了一下往左偏更多,但因為是撞到熊貓箱,所以他本人沒有受傷,反而是對方飛出去。
當下有立刻報警處理,也有影片,想請問大家這樣的責任歸屬,謝謝。
影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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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初判表已經出來了,是我哥肇事責任大
我們問過朋友、保險員看過,他們都認為是對方的問題,可是判決下來,我哥的責任較大。初判表被保險員拿走了,我只有裁判書。
當初的三聯單,對方的名字是寫第一個。
所以大家都認為會判對方比較重。
而且聽我哥轉述,警察到場時跟他做筆錄,態度非常的差,然後直接把他的筆錄寫成左轉彎,我說怎麼可以寫「轉彎」,明明就是要左切,我哥要解釋,警察直接嗆他,當時我沒在場,所以無法幫他,我哥是一個對這些事情比較不敢反駁的人,他以為就只是做個筆錄。
後來保險發現,因為他是營業用車,保險無法賠,變成要我們自己賠對方,就算當時是下線的狀態也是。我們的車一直都有保第三人。結果卻無法使用,後來才補營業保險。
我們真的很頭痛,現在他都只敢跑半夜,就只是要賺一個錢,以前他曾經出車禍過,所以我們開車騎車都是非常小心規矩注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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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新
對,如同大家說的沒錯,我也很無奈。
哥哥當時不應該先去觸碰對方的車,有問他怎麼碰了車,可能當時緊張心急,因為對方的車有點舊,一直卡油門,原本是想把車熄火,腦子沒想就碰了。
朋友說,如果筆錄認為不對就不應該簽,我想再那個警察態度不是很好的情況下,正常人已經被車禍狀況嚇到,也不敢反駁警察,只能說哥哥當下真的欠缺思考⋯
我們會再提出重新鑑定看看的⋯⋯謝謝大家,真的蠻煩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