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
我的妹妹跟他的前任在一起時曾經買了一台車
汽車所有人是她但車子是男方在開
後來不愉快分手 男方騙我們車子他會過到自己名下(其實沒有)之後便找不到人電話也不接
現在則是收到大大小小的罰單 ETC 甚至連牌照稅強制險都沒繳
現在我妹是收到了一張牌照稅催繳2萬多塊 假如逾期未繳動產 不動產會被查封
這台車貸款還有三年 是男方在繳 假如他不繳當然讓銀行拖吊也好 但就是他有繳
也感覺男方都故意違停讓我妹被罰款
因為這件事搞的家裡烏煙瘴氣
請問是直接不繳讓他查封車子之後再清算這筆錢比較好?
那又是多久會被查封呢?
謝謝各位大大
可詢問監理站人員,例如車輛註記駕駛人。
或者,把車輛要回、買賣過戶,雙方清算彼此應負擔之金額,杜絕後患無窮。
未繳罰單可以欠很久,然後政府會一再的加乘罰金,債務會滾愈大,能處理的到最後都變成爛帳,非常不智哦!
補充個人猜測,前任仍有繳車輛貸款,或許是購車時也身為連帶保證人,這部分要問清楚。〈通常連帶保證人是躲不掉貸款的,加上要使用車輛也就按時繳納。〉
總之,罰單方面足可證明男方屬於不負責任的奧咖,目前車輛事件尚不複雜,起碼沒涉及車禍肇事等等麻煩事。
家人為此搞得烏煙瘴氣實在沒必要,事件已經發生,擺爛或讓你妹自生自滅都不是好主意,給她一次機會學習人生得為自己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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