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小巷內直行,右方車。對方小巷內直行,左方車。於巷口碰撞,如下: 巷內無標示、無幹支道分別。今天初判表剛出來,如下: 我方有輕微挫傷、機車車損,僅有強制險,無第三方責任險。 對方有骨折受傷、機車車損,僅有強制險,無第三方責任險。 因為對方受傷比我重,要我賠償機車與額外醫療費用,請問後續該如何談比較好? 先謝謝各位大大
風花雪 wrote:如無閃燈.車道數相同(恕刪) 大家都有受傷,你有去醫院開驗傷單嗎?和你保險連略叫對方把醫療費用開出來,車機車車損,他車你賠它三成,你的車他賠你七成,你的醫療費用也要對方強制險出。就照這個去調解,如果對方對比例有問題就送監定,談不來就給法院判。
風花雪 wrote:如無閃燈.車道數相同(恕刪) +1先都出強制險再看看對方要求吧小錢看您要不要花錢消災如果氣不順或價格太高就要花時間開調解庭了這種事情沒有絕對的建議你先把機車牽去"原廠"估價也請對方去"原廠"估價最好是對方指定的店家因為很多會亂洗單子但是除非不能動,要不然不建議維修賠償通常零件還要算折舊(看車齡,折舊算法,折起來真的很吃虧)所以就算是7/3也要賠掉不少錢所以不要以為對方會賠一些可以大膽的修............估價只是要讓雙方知道大概的價格以利後續的調解也請客氣的跟對方說肇責非誰受傷重就低真的無法接受各自負責那只能先開調解庭了另外雙方也要冷靜形逼民因雙方都有傷頂多兩敗俱傷(都成立繳罰款國庫)民事提告要提交裁判費而且通常個人也無相關知識請律師也要錢更重要的事通常不會只開一次.............拖個半年一年都有可能小傷,車子壞的也不嚴重的話還是雙方各退一步比較好
noahsark0921 wrote:我方有輕微挫傷、機車車損,僅有強制險,無第三方責任險。對方有骨折受傷、機車車損,僅有強制險,無第三方責任險。因為對方受傷比我重,要我賠償機車與額外醫療費用,請問後續該如何談比較好?先謝謝各位大大 對方名字在上面,所以肇責大,如果都有去醫院驗傷,那就不用擔心,保留單據用肇責比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