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男開國道打燈換車道仍收9張罰單 噴飛4萬關鍵原因曝光

男開國道打燈換車道仍收9張罰單 噴飛4萬關鍵原因曝光

2021-03-13 15:51 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一名居住在雲林縣的廖姓男子2020年7月間行駛在國道3號,在短短7分鐘之內變換了9次車道,但每次切換都未全程打出方向燈,慘遭民眾檢舉,被開出9張罰單,一張4500元,共計4萬500元。雲林監理站呼籲,駕駛切換車道方向燈需「打好打滿」,否則荷包恐大失血。

據了解,日前雲林監理站接獲民眾申訴,指稱自己在變換車道時有打方向燈卻還是被開罰單,警方重新檢視檢舉影像後察覺,廖姓男子於去年7月25日行駛在國道三號北上路段,在高雄往雲林之間,於中線與外線車道來回切換,雖然有打出方向燈,但在車道尚未完全變換前即關掉,因此遭後方民眾檢舉。

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二項第二條指出,汽車駕駛人應於,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對此,雲林監理站站長吳孟峰表示,過去也曾接獲多筆相同情況的申訴案件,理由全都大同小異,多數民眾均認為變換車道有打方向燈就好,卻忽略需要「全程」打燈的重要性。

———

這是不是被檢舉達人欉康?

有多少人一個月可以賺四萬五百元?

2021-03-13 17:19 發佈
ilovewz520 wrote:
2021-03-13...(恕刪)


這個罰得有點過頭了
我覺得方向燈的重點是提前示意
矯枉過正,編輯內容~
Lan-EVO wrote:
不就變換車道時打方向(恕刪)


這位大哥/小姐,內文意思是四輪尚未完全變道就關掉方向燈,所以開罰單

不是沒有打燈喔
所以為什麼交通部會研擬要限縮能檢舉的項目?

就是有這種魔人才會有機會被人檢討?
早說過一般的檢舉人會被檢舉魔人害慘...

不打方向燈檢舉是很ok的,
有打方向燈還要審視是否全程?

沒打完全程會不知道他變換車道嗎?
騙肖欸!

四個字真的很適合:矯枉過正!
真是非常貼切。
智障記者,沒打方向燈一張是1200
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 會被檢舉這麼多張只有一個可能:被罰者不當甚至"不禮貌"的變換車道, 阻礙或危害到後方的的檢舉車, 剛好自己使用方向燈習慣不佳, 才會一路被跟到, 並抓著細節窮追猛打....

高速公路上越來越多任意變換車道或不當變換車道的小白, 才是塞車的主因, 如果駕駛者的變換車道行為會造成後方來車減速甚至急踩煞車, 這種人都是高速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ilovewz520 wrote:
2021-03-13...(恕刪)

看看跟在後面的檢舉達人 常常po出來的影片為了跟上 也是鑽車 或是龜在中線
這樣擾亂交通的檢舉有意義才怪
監理站說全程重要!?一個沒思考能力的公務員!
提前打比較重要!不是全程打重要!
破.破.破許男 wrote:
智障記者,沒打方向燈(恕刪)

所以4500是被開罰什麼?
  • 2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